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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tibonding (scent)》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antibonding 信箱] : 作者: peda (好像正常了!) : 標題: Re: 檢舉 : 時間: Sat Jul 25 03:43:23 2009 : 這是我對您致上的最後一封信, : 您最近十二小時內的來信已經嚴重打擾我本人的業務執行。 : 很遺憾,之後將列入壞人名單。 : 既然罷免本人, : 就表示您對我的裁決不贊同, : 現在舉發,又有什麼意義呢? : 而且您現在身為水桶的身份, 有無意義?並不是我檢舉的本意阿, 我就是寄出了檢舉信,就事論事,並沒有針對你這個人的人格及好壞作評論, 因為是我提出的檢舉案,所以不受理?而不是針對檢舉內容本身判定? 我對於你上任後的多數判例,的確不認同,也提出了罷免你的連署案, 但是這跟提不提出針對版上事務的檢舉是兩回事, 清清楚楚的,有什麼好混淆的! 還有,你要是認為我有寫站內信騷擾妳之疑的話, 可以去violation檢舉我,但是這跟版務無關喔! : 一直以來我不明白您在急什麼, : 版務也是、版規也是、討論也是、管版方式也是, : 不如您希望的,就馬上版面反應, : 但是這個版上還有其他更多的使用者, : 不知道您對這個熟版的瞭解程度到底如何? : 對於其他使用者版友和版上的慣例瞭解又是如何? : 還有版規也是, : 原本版規這條: : 「上列違反規定情況及其他公告事項, : 由任何一個擁有版主身份的版主群判定板規處置,」 : 完全讓人不覺得您有尊重到, 對於版上事務的檢舉、在組務版申訴你判決不公正、在組務版檢舉你濫權 都是我身為看板使用者的權利!每一個申訴及檢舉,我都有把事由、版規 依據列出來,甚至有些還檢附上相關公告標準了. : 而討論事情的態度,很抱歉,出乎我本人能容忍的界線。 : 只爭奪您堅持的點,那實在無法討論。 : 我不知道哪裡得罪過您,現在也不想知道。 我不認識妳,妳也沒有得罪過我, 所有的發言,並不是針對妳個人,而是妳擔任版主身份及版務, 就事論事有很難嗎? 爭奪我堅持的點? 我寄出的檢舉信裡,完全沒提到任何在組務版的檢舉/申訴及罷免案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2.181.52.194 ※ 編輯: antibonding 來自: 82.181.52.194 (07/25 06:08)
antibonding:因為她自己說把我列為壞人名單,所以 82.181.52.194 07/25 06:10
antibonding:認為沒有回信的必要,在此,公開說明 82.181.52.194 07/25 06:10
antibonding:回辯! 82.181.52.194 07/25 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