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PhstD5 (PttLaw)
第二十六條(提出之對象及看板)
對於板主之建議,於該看板提出。對於小組長之建議,於該群組事務看板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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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沒解讀錯誤 是使用者可在該看板提出對該板板主之建議
不過CCR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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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關於鬧板行為之定義
1. 本板絕對禁止任何形式的言語霸凌與任何形式造成板友精神壓力的文章與推文。
2. 非板主群身份,使用公告類別發文,或回覆公告文,或於板上進行板務之討論。
3. 冒充板主(或板名)、或以與板主(或板名)相似之id,發表文章或推文者。
4. 過份影射、直接攻擊他板、或討論他板與本板無關事務者。他板事務不得帶來本板
爭吵,亦不得使用他板事務來本板攻擊其他板友。
5. 自刪文章,經板主認定有鬧板嫌疑者。
→ 以上違規者,請向板主私信檢舉,板主視情況予以違規者水桶六個月或永久水桶,
文章刪除或劣退。關於檢舉方式,請見板規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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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其中4-2之規定是否抵觸站規 其效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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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235.100
※ 編輯: mylife2001 來自: 122.117.235.100 (12/03 13:46)
想請問小組長
依照站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