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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有其必要,或許申訴人已認定該板主不會上線, 然而倘若版主於五天內上線,並已處理好, 或提供影響判決之證據,則相關判決是該重判或是維持原判? 舉例而言,若未等板主提供相關說明, 組長認定使用者之劣文並無不妥,使用者自行消劣後, 板主提供相關說明後,組長認為劣文不當, 按現行站方規定與能力,無法對使用者進行任何補償。 此外等待五天對於使用者之影響稍小, 卻對於板務與組務順利運作有極大幫助, 造成您的不便,仍請多多見諒。 ※ 引述《Judicial5566 (司法5566)》之銘言: : 依組規 欲申訴需先與板主溝通 對板主回應不服或不回應超過五天始得為之 : hightemper自事發以來迭有上站 : 我亦先後去信數次溝通 惟至今仍無任何回音 : 顯見hightemper並無回復提問之意 : 於此情形倘尚待五日之等待期滿 是否有其必要 : 請小組長釋明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01.9.24 ※ 編輯: cleanwind 來自: 120.101.9.24 (09/09 0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