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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現下已有相關規定, 五、組內板主如有違反以下幾點: (1) 無視小組長或群組長以上層級站務判決、要求者。 (2) 違反生活娛樂館群組組規與批踢踢大道小組組規者。 (3) 板主判決多次或嚴重偏頗失當者。 (4) 超過七日未上線處理板務且未請假者。 (5) 違反板主權力義務規範者。 小組長得以對板主提出板務警告一次,兩次提報至群組後,拔除板主職務。 如情節嚴重者直接拔除板主職務。 批踢踢之管理職均是無酬,為批踢踢無償貢獻心力, 若非惡意或屢次判決錯誤,請使用者能給予體諒, 往後組長也會盡速協助各位使用者,謝謝。 ※ 引述《qazijn (oh yes)》之銘言: : 建議案 : 版主亂劣退人 : 理由 非常無理 : 請給予罰則好嗎?? : 否則 光在這裡申訴 曠日廢時 : 根本在剝奪我們言論自由好嗎 : 不光只是某版 連其他版發文權力都消失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01.9.24 ※ 編輯: cleanwind 來自: 120.101.9.24 (09/09 0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