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_PTTAvenu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hateOnas 信箱]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標題: Re: 不服水桶六個月判決 時間: Wed Oct 2 21:29:57 2013 本人只是針對妳申訴案中的要求 #1IINSO75 (L_PTTAvenue) 重新審理 妳對本人判決妳水桶一案之處置不能接受並要求本人道歉 小組長駁回妳的要求 道歉一事 且 內文中並無對妳所指控本人處置不當的判定 即 本人回應妳之要求再次重新審理後 仍判定妳有觸犯板規 而妳申訴信中也不見為自己說明之詞 僅為形式 為非有誠意之溝通 故溝通至此 不再回應之 ※ 引述《hateOnas (九頭龍高中裡,沒有天才)》之銘言: : 請問 組務判決文有說案子發回重審嗎? : 組務沒有說要重審啊 : 請板主解除六個月水桶 -- 真 愛 無 國 界 Welcome to CCR enjoy more fu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50.140.14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hateOnas (114.45.25.141), 時間: 10/03/2013 18: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