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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JAYS 信箱] 作者: ifun99 (Live for the Night.) 標題: 你應該先警告吧?這麼輕易就把人水桶,濫權嗎? 時間: Wed Apr 13 14:51:47 2016 我一定跟版務組檢舉你到底, 太扯了, 其他版友引戰你都不處理,我反擊而已你就水桶我? 你覺得你這樣公平嗎? 請立即解除水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228.9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JAYS (111.240.172.158), 04/13/2016 15: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