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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 S 大再確認我的問題。 我並沒有問分身ID或獨立ID的事。 我問的是:boyo 在板上公然引導板眾以為我就是 v大 。 這件事。 我申訴了,會有什麼樣的作用? 因為這邊沒有六法全書、沒有民刑法可翻, 我不知道一個身為板主的人, 不斷地、再三地, 在板上公開的言論, 誤導說我是 v大, 這種身為重量級的板主身份, 講話沒有證據, 隨便就放話, 還不只一句, 犯下這種滔天大禍, 卻只有被念一念, 那我們這些犯錯的庶民, 基本身份的平等權在哪邊? ※ 引述《SES (大家要乖啦)》之銘言: : ※ 引述《MyNameIs5566 (我是5566)》之銘言: : : 我問白話文,不然官會看不懂。 : : 如果我申訴了 boyo 在板上公然引導板眾以為我就是 v大 , : : 然後他會接受怎樣的處罰嗎? : : 還是官官相護一下, : : 你們再出來說說嘴就沒事了嗎? : 要判定兩個ID是否為同一人所有 : 應該要送帳號部審查 : 否則每一個ID都應視為獨立ID : 該ID有違規才處罰該ID : 若直接被板主視為分身ID : 而該ID並沒有違規事件 卻直接就因為IP相同就被水桶 : 則板主應撤除水桶 : 先調查是否確為同一人所有 : 另外 : 這裡是司法判決處 並無偏袒 : 若不尊重也不信任組務的判決 又何必來此申訴? -- 作者 boyo (29大頭) 看板 photo 標題 [公告] ggyy3068永久水桶 時間 Thu Jul 10 19:42:28 2008 boyo:這就對啦 有啥不爽衝著我來 PTT還沒有嘴砲贏的了我的 07/10 20:27 alayaosu:啊你是不會分享一些攝影心得喔 只會跟BOYO比嘴砲? 07/10 22:2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242.115 本文的回文被刪。 所以本文不歡迎 boyo 的推文。 boyo 請滾蛋。 ※ 編輯: MyNameIs5566 來自: 203.67.213.162 (07/23 21:13)
volgarv:還需要我來教你們一次法律常識嗎? 07/25 22:32
volgarv:To MyNameIs5566 : 書上沒寫的那麼清楚,DC板已印證過了 07/25 22:33
volgarv:你翻了也沒用。因為上法院是實戰,一旦狀書的言語略有疏失 07/25 22:34
volgarv:會對你不利,一來法官將對你信任降低,二來是...[秘密] 07/25 22:35
volgarv:無論各位怎麼激,我也不會說出來的 07/25 22:36
volgarv: 07/25 22:36
volgarv:我只能說;「若對簿公堂,我將立於不敗之地」 07/25 22:36
volgarv: 07/25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