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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最開始列舉的5條鬧板推文 到現在只剩2條 而這2條板主群認為鬧板的推文 我也從交通法條 原廠照片 改造品的說明來佐證推文的''有所本'' 此亦為小組長所接受並表示僅為觀念的歧異 除非引起廣泛論戰方有鬧板之嫌 而事實上就後續推文及文章觀察也並無筆戰之發生 本人的觀念或許對也或許錯 板主群可以勸告我觀念錯了 可以舉實例說服我 可以收集相關判例 法條解釋 實務經驗來警告我 但板主群就此議題全無表示 直接於數日後判以永久水桶 此非不教而殺? 回觀寥寥數字的推文亦無非理性的情緒用字 我對此永久水桶之判決還是不能接受 在原ID因板主群認為攻擊特定廠商已遭永久水桶後 使用者想重新出發參與討論卻因觀念不同 而非雷同先前不理性的攻擊來被剝奪發言權 叫人不得不感到此非文字獄嗎? 或是針對特定人士的封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5.8.37
ChungSen:查詢原因為:「刻意引戰」:) 10/05 00:07
alulu0720:刻意:專一心志、竭盡心思 板主扣得這頂帽子有點大吧 10/12 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