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ophia0437:如果觀察了一個月場主決定不用藥 那藥要怎麼辦?04/24 00:50
→ sophia0437:退錢給if大還是三管都要還給他?04/24 00:50
推 tivo:人家要求你退錢也沒有錯啊,她有這權力吧04/24 00:51
→ punting:是說才剛公告完耶...就在上一篇04/24 00:52
→ tivo:你的態度不肯好好跟她溝通交代說人家跳針這樣對嗎04/24 00:52
→ tivo:而且你到最後扯貓大姐下水是怎樣?一樣的行為人家沒拖別人下水04/24 00:52
推 SILVERSELENE:如果之後還有跳蚤呢? 繼續請I板友出錢醬? 04/24 00:53
→ tivo:pun大,其實我有看到公告但她這種態度真的是.... 04/24 00:53
→ SILVERSELENE:為什麼不相關不能問? 開店做生意本來就可以問吧? 04/24 00:54
推 sophia0437:我也不喜歡他的態度xd04/24 00:54
噓 phiamore:純噓態度討厭 在ptt做生意建立口碑很快 要黑掉也很快04/24 00:54
→ penguin23:既然是做生意營利 面對交易糾紛就請好好解決04/24 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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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內容不重要,我就略去不貼了,要請小組長注意的是,她的發文時間是00點47分
,而她的文章下面還有人推文,直至00點56分都還有板友在她的文章下方推文,也就是說
從她發文成功一直到我將她的文章鎖起來,至少中間有九分鐘的空檔。
既然留有九分鐘的空檔,那我就不是直接鎖起文章,代表我有留給她緩衝的時間。
至於到底九分鐘的空檔,到底是太短還是太長、是太快還是太慢,這已經進入了自由
心證的階段了,我想我身為板主應該擁有這部分的自由心證。總之我並非直接鎖起文章。
所以不討論其他私人感受的部分,就事論事,簡單結論如下︰
一、她在我公告禁止雙方爭論後17分鐘貼文。
二、她在貼文後9分鐘內有看到公告但並未將文章刪除。
依據板規第十四條處以水桶一個月,完全依照規定行事,中間並無不妥也並無不
公。跟她的水球往來紀錄中我也已經向她說明這一點了,我頻頻表示我完全依照規定行事
,但是她並未接受。而其他理由例如『公告發出時正在編輯文章』或是『九分鐘內尚未看
見公告所以無法刪除文章』,我想這些都不在板規判定的範圍內,法律這種東西應該無法
用『沒注意到』『不小心』『阿就剛剛好沒看見』等理由構成無罪條件吧。
人雖然是活的,但是訂了規則,就得依照死的規則走,否則對於其他大眾更不公平、
更易引起無謂的複雜爭端。
以上是我的答辯,如果小組長沒有其他疑問的話,應該我的答辯已經很完整了,沒有
需要額外補充的部分,所以其他的裁決就交給小組長判定吧。
crazybaby ψ201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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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retch.cc/blog/Kimberly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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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42.108
→ wolfskinwang:沒有刪文是因為版主在上一篇公告中寫因時間差問題 04/24 18:09
→ wolfskinwang:那麼就不算犯規,之後卻又因其它版友 04/24 18:11
→ wolfskinwang:隔天一早才將我水桶,一開始說可以,是否就視為合法 04/24 18:11
→ wolfskinwang:那麼我又何需刪文? 04/24 18:12
我從未以公告、推文、信件、水球或任何形式說『你可以』在我公告之後還貼文在板
上,若有,請明確貼出文章證據並以顏色標明清楚。我絕不可能在公告中說詞反覆。
『時間差』云云為公告底下板友們推文之自行討論與聯想,完全與我無關,你應該是
搞錯了。
建議你將自己的思緒與邏輯釐清後,會更清楚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共勉之。
→ wolfskinwang:這是在考我嗎XD,我不會用PTT的變色功能 04/24 18:48
→ wolfskinwang:也不曉得原來你的意思是要刪文,算了 04/24 18:49
→ wolfskinwang:我真的不知道要說什麼耶,自由心證吧,無愧於心就好 04/24 18:50
你可以舉證。在組務板申訴最重要的部分就是舉出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 編輯: crazybaby 來自: 111.243.214.12 (04/24 18:59)
→ wolfskinwang:沒關係的版大,祝你順利,貓版和諧^^ 04/24 19:00
→ wolfskinwang:想來想來,就是愛貓才嚕毛的,大家都愛貓,就好了^^ 04/24 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