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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plefff (鱷魚嘎力攻擊)》之銘言: : 3. 板友認為不該被這樣處罰的說明 認為板主處理不當的說明 : : 在大多數版,公告文都是作為意見表達的平台,而且公告文標題就包含「版務溝通」, : 結果我只是跟Biker版主Derek324kimo意見相否,並無不理性謾罵, : 就直接讓我連回覆的機會都沒有,判定我引戰水桶。 : : 這樣叫做版務溝通嗎?連站內信都直接說你去申訴,要我怎麼溝通? : 我的意見更是版上大部分的人的意見,並且完全是針對某人的「所做作為」 : 而不是所謂針對某ID。難道一個人的行為跟行為人本身是有辦法徹底分開討論的嗎? : 這樣的水桶完全違犯言論表達自由。 : : 請組務群再次公正判決,謝謝!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8.1.151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RelaxEnjoy/M.1551506831.A.8B4.html : ※ 編輯: maplefff (1.168.1.151), 03/02/2019 14:12:13 一、 由轉錄之公告文全文內容可知, 本板並未禁止噓文、甚至該文章中直接表明「可以噓」, 但是要遵守板規及其他相關規定, 使用者 maplefff 之推文顯見並未閱讀公告內容。 二、 判定水桶之推文中、明確針對特定使用者, 攻擊其文章內容與為人, 在其他一般文章業已符合引戰之行為, 更甚者、在該篇公告中已明確提及公告發出後三個月內會嚴加判定, 未詳細閱讀公告、且不尊重板規的引戰行為, 根據Biker板板規一所規範本可判水桶一個月, 裁定水桶兩週已是從寬處置。 三、 該公告文中目前僅有使用者 maplefff 被判處水桶, 其他使用者不論正反意見皆可自由交流, 差別在於遵守板規與否、而不是所謂的「沒有言論自由」, 更甚者, 自詡代表大部分人之意見、或有言過其實, 想表達意見可以, 但假借正義或多數人之聲行言語暴力之行為就是違規, 因此做出違反板規一之處分。 以上申訴之答辯,勞煩小組長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36.2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RelaxEnjoy/M.1551509633.A.EE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