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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hoho (ohoho)》之銘言: : ※ 引述《gigimusic (光翼)》之銘言: : : 我想這根好大的官威並沒有關係,如果連版規都無法遵守 : : 那我想大家也都不用定版規了你說是嗎?:) : : 抱歉 : : 此申請案不成立~ : : 第一,我並未看到版主的申請案PO文在組務上面。 : : 何來成立?版主就算已經PO文也已經刪除了,這叫我要如何成立呢? : : 雖然我有看到你幫前版主所保留下來的申請文章了,但是前版主已經刪除了 : : 就算是你轉文過來也沒有用阿@@因為你不是版主所以也無法申請~ : : 最近我會公告HATE版一個專屬HATE版的小組組規~我已經在公告上說明了 : : 詳細請見公告:) : : 我已經公告了,也請你注意公告:) : 那對不起,我還是只看到官威跟挑著回答 : 現在想要問的是 : po了後刪掉這樣是否有效力的問題 : 如果您官老爺說這樣不成立,過去joke版的事情是否一括而論 : 或是以後有類似的情況發生之際皆以此來行則 ? : 過去的smart版大 例子是po了沒看到刪掉有別人看到還是算 : 這樣板主您的意思是? : pasaword還是不能上任? : 未來類似的情況發生? 我想我的決定並不足以無限上綱到整個群組甚至整個ptt,更不能溯及既往 我不清楚所謂jok過去的事情是怎樣,至少在這個案子裡,我所秉持的立場如下: 首先,我一直不認為如HATE這類大版的版主交接應該以"版主指定"的方式處理 因為顯然這樣的交接方式已經引起太多的問題 然而在新規定未正式上路之前 照著群組的規定進行也是應當 只是 第一:一個非現任的版主,自然沒有"交接"的權力 第二:我認為版主在他卸任之前,有重新考慮他的"交接案"的權力 既然他最後認為"交接"此一動作不妥 那我自然依照他卸任前"最後"的決定來執行 這次的處理情況,我想這樣說明應該夠清楚了 至於所謂的"未來類似情況" 在我的群組內除非有在我管轄權以上的外力介入來改變遊戲規則 不然就是這樣處理,這樣不知道是不是回答了您全部的問題了? gigimusic@心情群組 06.01.10 -- ──── ˙ ──┼˙˙╭─╮ ○╭─╮ ○ ╭┬╮ ╮ ╭╭─ ○╭─╮=gigimusic=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74.48
ycjh:對不起,帶給小組長困擾了,深感抱歉。 61.231.205.48 01/10 01:59
gigimusic:不會:)別這樣說 61.228.174.48 01/10 02:45
FoxTz:辛苦了~ <(_ _)> 61.62.156.72 01/10 03:50
saute:我不辛苦,小狐別這樣說218.168.154.189 01/10 04:17
auroralsoda:小組長考慮一下HATE要如何產生吧~ 59.115.75.115 01/10 05:05
auroralsoda:畢竟白爛人很多~好好想想吧~m(_._)m 59.115.75.115 01/10 05:05
ohoho:謝謝組長之回答 61.59.237.60 01/10 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