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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篇罷免案不成立 原因跟149篇的理由一樣(附件如下) 版主按照版規處理文章,並無不當刪除文章 所以罷免理由不成立,如果違反版規的文章被刪除就是版主"專制偏差行為 已嚴重濫用版主之職權 並傷害到版友之PO文發言權" 那版上的文章風氣秩序又是誰該去共同遵守的呢? 一個版的風氣好壞應該是由版主與版友一起去經營 讓版務更好,而不是違反版規。 一個版的風氣好壞版友絕對比版主更來的重要喔:P ======= 附件: "罷免Leolion952判決出來了"此篇已經違反匿名版版規第六條 既然匿名以不透露身份的方式發表文章,當然就是保護個人隱私 id若以馬賽克表示,則馬賽克部份須超過id長度一半 每一個人都有權力討論任何的文章,但是必須遵守版規。 雖然討論罷免是每個人的權力, 版規六 應該屬於涉及私人隱私,但是版主也有自己的隱私 雖然罷免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不算是隱私範圍,但是也並非可以 拿出他人之ID公開討論,這是此判決的重點地方 每個人都有保護自己ID不被拿出來公開討論的權力 相對的版主也跟一般使用者一樣,判決與罷免都是屬於公共事務 不屬於個人隱私,但是如何在討論之中尊重(保護)被討論的人 就是此版規的用意之一。 附件~ 匿名版規六 6. 公佈個人聯絡資料 (ID、姓名、MSN、電話、住址、相簿、校系等),刪文且水桶兩週。 此項包括音譯ID, 經該ID使用者寄信向版主申訴查證後,刪文且水桶兩週 id若以馬賽克表示,則馬賽克部份須超過id長度一半 但禁止以回文接龍方式暗示任何個人資料 例如: penxxxx / xxxlylx 違者刪文且水桶兩週 ====== 以上 由於罷免理由不成立會請群組長來附議此罷免案判決是否成立 作為正式結案,一旦群組長附議代表判決程序完成。 心情小組長oknana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6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