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眼睛??
我是在申訴第一項
他說"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於本站指定之看板 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 不在此限"
是指第三項
哪裡有說因任何原因你可以亂轉錄文章了?
請不要自行把站規亂拼湊
※ 引述《FoxTz (堅持堅持再堅持)》之銘言:
: 依據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 第二編第一章之節錄,
: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 一、看板違規行為:
: (一)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
: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
: 公開之個人資料。
: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但於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
: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 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於本站指定之看板,不在此限。
: 故本案駁回。
: 心情小品集 小組長 FoxTz
: ※ 引述《civelant (阿痕)》之銘言:
: :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過。
: : 若對板主解釋不服,或板主不與理會,請再使用本申訴管道。
: : 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檢舉之申訴,
: : 一概不予受理。
: : ==============================================================================
: : 一、檢舉人ID:civelant
: : 二、被檢舉人/看板:QkooQ & pasaword /hate
: : 三、檢舉事由:
: : FoxTz小組長在無經我同意下 , 轉錄我兩篇文章到某隱版 , 理由是要做為證據
: : , 然根據hate版規第二十條
: : 20.未經他人同意,私自轉載他人文章,造成他人不適
: : ﹂*直接水桶兩個禮拜處理。
: : 我向此二人申訴 , 此二人卻以該轉錄是蒐集證據為由不給予該轉錄者任何處份
: : , 而板規寫得明明白白 , 轉載造成他人不適 , 就應水桶兩週 , 並無附加任何但書
: : , 說明何種例外狀況下可以不加處份 , 亦即無論因任何理由 , 轉錄他人文章 , 造成
: : 他人不適 , 而經當事人提出檢舉 , 便應照版規水桶兩週 , 但此二位版主卻自行擴張
: : 解釋板規 , 不合於法 , 因此在此申訴此兩位版主判決不公.
: : 四、檢附證據:
: : [因公布與他人信件內容違反站規
: : 故請小組長向此二位版主自行求證是否有此事
: : 恕無法在此公布信件當作證據]
: : 請小組長處理此申訴
: : 另轉錄行為已違反PTT站規
: : 於pttlaw精華區第十三項中提到
: :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 :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 : 一、看板違規行為:
: : (一)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
: : 不管你是小組長群組長 轉錄目的是什麼 無經同意轉錄文章 被當事人檢舉 就是違反站規
: : 若小組長的回應本人不服 將上訴至ptt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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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14.160
※ 編輯: civelant 來自: 59.105.14.160 (05/11 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