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篇
第三點
3.西元2007年4月17日2時10分之後,凡有以下情形者,一律劣文砍:
1)使用公告或是公告形式之文章標題。
2)文章內容無關組務內容居多。
3)使用不當用詞。
所提時間之前,凡有以上情形者,一律小d砍除。
以上為當時給劣文之依據,僅供參考
※ 引述《AAU (金仔)》之銘言:
: ※ 引述《tsd (小海)》之銘言:
: : 1.你申訴的案子是在我未上任以前所發生的事情
: : 我也無法去追究過去在組務板的事,我只能受理在我任內發生的事件
: : claus前群組長也已經辭職好一陣子了
: : 2.請問找過claus溝通沒?
: : 檢附的證據中無溝通證明
: : 好好與他溝通,也許他會願意去站上申請替你消劣文
: : 基於以上兩點,我無法受理你的申訴,因此申訴案駁回
: : 心情小品集 實習小組長 tsd
: 我在收到信(裂文退回通知信)後就立刻回信於claus
: 所訴之理由同上
: 但claus並無回信
: 完全不聞不問不予理會!
: 且當時板上只有claus一位板主
: 並無法(或是我不知?!)向上申訴!
: 日前發現貴版已更換版主
: 所以才想提出申訴!
: 要是claus依舊不聞不問不予理會,那我活該自認倒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9.237.66.136
※ 編輯: claus 來自: 169.237.66.136 (10/12 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