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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low (無愧於心)》之銘言: : ※ 引述《kendofox ((舉杯)安心上路!)》之銘言: : : 此與本次申訴案無關 : : 本次申訴案乃是"bugaboo"申訴與"slow、idiosyncrati、eced"無關係 : : 況且 多重ID查詢 自能查詢出以下ID之間是否有關連性 : : 再加上 根據前心情小組小組長裁示 在時間點當下 相同IP的判定其實已足夠 : : 意即 依照之前的裁示 slow、idiosyncrati、eced 三者於政黑板永久水桶並無異議之處 : : 僅只考量到bugaboo在政黑無推發文之紀錄 永久水桶似乎太過嚴苛 : : 故 請現任版主重新提出多重帳號查詢之申請 以釐清bugaboo是否有與其他ID有關聯性 : 問題是ID_multi上並未見到版主的申請查詢 判決今天半夜才出來 版主也要睡覺.....PTT並不是人生全部 他不寫我自然會請他們寫 : : 是故 無需新增判決 : : 待帳號部審核結束後 : : 政黑板版主也僅需針對bugaboo與以下ID之關係來做水桶判斷依據 : : 倘若以下ID 有類似bugaboo情況 在該時間點上 相同IP 但於政黑板從無推發文之紀錄 : : 請以以該ID至組務提出申請 : : 以上 : 所以我想請問小組長,未來只要某兩ID在相同IP上線 : 則版主可自動判定為分身,板友無論如何都無法申訴與上訴? : 就算這些ID各有多年註冊紀錄,也各有更多時間在不同地點上線的紀錄? 一般狀況並非如此 但在政黑板當下狀況 是如此 : 另外,以我當時的情況,有其他人在我家上線,他被指控是我的分身, : 都不能在指控的文章中推文解釋,否則就是鬧版? : (我想請問鬧板的定義是什麼?只在一篇文章中解釋和在指控的文章中推文算是鬧板嗎?) 依照政黑板版規 你的ID在水桶中 有個與你相同IP之ID上來推發文 即可判定鬧版 : 就要任由人隨便指控都不能解釋否則就要被永久水桶? : 當初小組長說可以在"緊急"情況下做出分身判定的裁決我能理解 : 因為時間有限,來不及等帳號部做出判定 : 但是經過數個月的時間之後,版主對於板友的申訴置之不理, : 板友被版主認定為分身之後完全沒有申訴的管道嗎? : 只要版主對板友的申請置之不理即可避過所有問題? 依照政黑板版規 11.被判水桶者,水桶期間無正當理由以分身ID發文或推文,或蓄意干擾板務進行,水桶 加倍。一次水桶期間再犯者,永久水桶。原ID及分身ID一併受相同之水桶處罰。 是否為分身ID,係依板主或板友提供之證據逕行採認之,依其違規程度與否決定是否 通報站務處分。^^^^^^^^^^^^^^^^^^^^^^^^^^^^^^^^^^ 我想 進版發文前 看清楚版規 這已經是PTT的不成文規定了 在"你朋友"使用你電腦前發文 看過版規後 就理當想到是否有此疑慮會被人誤認 版規訂定即是如此 當第二個ID被水桶之時 理應寄信與版主溝通 而非冒出第三個相同IP之ID在板上發文 在政黑板版規 以及前組長相關案例裁示下 在此部份 slow、idiosyncrati、eced 三ID 永久水桶判例 依然成立 (進版發文不看版規再先)+(違反政黑板版規)+(前小組長之裁示) 造成以上三個ID 不經帳號部判定 及認定為分身帳號 於政黑板內永久水桶 政黑版主在維護版務之順暢進行之情況下 又在版規訂定明確之下 的確可以永久水桶以上三者ID 以上狀況 這並不用考量到是否是你朋友使用你電腦之可能性 版主或板眾 能夠取得相同IP 以及 水桶後發文之證據 即可 再者 要申訴 也非由你slow來代表申訴 而是由bugaboo cedlove greeneelin 此三位ID使用者前來申訴 因為他們在政黑板無鬧版之事實 被水桶也說不過去 也因為如此 我接受bugaboo之申訴 最後 本案已經結案 倘若有其他申訴 請重開標題 --    當人的行為  僅能用法律來約束   忠恕誠信、仁義道德蕩然無存之時          此時   人  就與畜牲禽獸無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244.54 ※ 編輯: kendofox 來自: 59.115.244.54 (05/20 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