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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過。 若對板主解釋不服或板主3天以上都不理會,再使用本申訴管道。 請申訴者於申訴文內提出明確的溝通證據,未提出者不予受理。 ============================================================================== 一、檢舉人ID:slow 二、被檢舉看板/被檢舉人ID:政黑hatepolitics/ROCKMANX6及其他版主 三、檢舉事由:本人被水桶之後,版主ROCKMANX6認定其他帳號為本人,判定 本人分身鬧版並永久水桶。但其它包括bugaboo在內的五個帳號的確非本 人註冊並使用的帳號,何謂本人分身,何謂本人鬧版? 本人多次去信申訴要求板主提出多重帳號判定,但版主置之不理。 四、檢附證據: 1.本含本人再內的六個帳號並無鬧版行為,僅有對於版主與板友對於分身 質疑的解釋推文,請問在推文中解釋算是鬧版行為嗎?(舉例來說,有 板友說某某ID是金祭玖,該ID就不能PO文或是推文解釋說,我不是嗎?) 2.即便其他人的一篇文章或是一篇推文被認定是鬧版,與本人何干?版主 可以在緊急狀況的當下認定同IP是分身,我雖不服但須勉強接受。但多 次主動去信要求分身判定均置之不理,這與緊急情況何干?同辦公室和 同住宅的人的所有PO文行為本人均需概括承受嗎?(舉例來說,如果隔壁 房子的人使用了我的無線網路訊號上網,或是我的同事朋友用了我的無 線網路上網,他的所有行為就屬於我的個人行為了嗎?) 3.其中三個帳號在當時完全未在該版發文,甚至從來未在政黑板發文。 4.本人多次去信與發文申請版主對於其他帳號是否為本人做分身判定,但 版主置之不理。 5.我個人因為工作較複雜的關係,使用的電腦網路可能涉及超過二十個IP 網域,若這些IP網域的所有網友皆可能判定為本人分身,則我可能未來 永遠無法在本站PO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9.22.23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