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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IB1ZA 信箱] 作者: IB1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標題: 還有一點 時間: Wed Oct 14 01:09:49 2009 就是你說後十二篇 是人身攻擊 John7 我剛剛看了一下 扣掉你說揭人隱私的 江劍峰推文 總共也才9句 何來12篇人身攻擊的推身? 版主您是不是算錯了 另外你放在置底的警告文 都說 再犯就要處份了 我並沒有再犯 請問是否應該環我一個公道 或我去組務一趟也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188.15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9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