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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7非 政黑版版主 卻又回覆我的申訴文 且內容不實,早己遭政黑板主判過是 無效的假證據 加上之前就有在組務 亂回覆他人申訴文的前科 這次又故技重施 企圖影響我的檢舉文 請組務判決 謝謝 請組務處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92.79
kendofox:檢舉不是這樣用 看清楚好嗎? 警告一次 61.224.26.142 10/17 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