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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dierguarder 信箱] 作者: ufosty (panzer) 標題: Re: 請你解釋一下 時間: Sun May 2 01:31:27 2010 hi 黑炭晚安 不是「私人信」直接作為改判依據。 我不會幹這種事的,而且日常工作,就有類似case,SOP而已。 以下跟您討論 1.私人事務部分我會自己處理,站規、法務等。 2.公務部分,他要求更判為標的,信件為手段 參照板規 ss 2-5 恐嚇板友、 ss 2-14 或蓄意干擾板務。 板友若認為有問題也可組務申訴。 若真不當,我也會撤銷,就跟 BABLE 重複推文, 原本我認無罪,但組務重判一樣。 無罪推定不是小弟頭殼壞去或清高,只是法務常態。 但若是暴力、歧視、鼓動立即犯罪等,就無法適用。 若我被罷免,也希望新板主可堅持這些原則。 其實,我看到現在蠻多人砲我,其實蠻好的。 讓大家想想要怎樣的政黑。而且有很多政黑點,蠻幽默的。 現這樣囉 晚安 ※ 引述《dierguarder (黑炭)》之銘言: : 哪一條板規有提到私人信件可以用做判決依據 : 既然我推文你不回應 : 那我就寄信問啦 -- 無罪推定 via 立即而明顯的危險 = 表意自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224.156 -- 這是碼乃 ○ ↙ ~ 愛麗斯夢遊仙境之腳踏車傳說 ~ -- ι-+--τ 愛麗斯:老娘出巡,眾生迴避,人擋殺人,鬼擋殺鬼!! ◎=Λ ◎ by Hatenes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9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