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謠
原檢舉文:#1Bs_RbeA (HatePolitics)
爭議點:「黨國法官脫罪心證已成。」
原判理由:
經查:
一、 定義:中華民國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造謠︰“捏造不實的說辭。”謠
言︰“虛構不實的傳聞。”
二、 法實務對類似行為除「造成即時和事實傷害」(如股市謠言造成政經動盪..)外,
一般不主動介入。
三、 再查組務見解,對造謠、人身攻擊亦符合實體法界之做法,以當事人為主體。
四、 再考量政黑特性,類似發/推文如「馬鷹狗總統、祭央乂主席..」用語極多。故類似
案宜回歸實體法律處置,僅能提醒板友法律責任。政黨、政治人物、官員等被造謠、人身
攻擊,著實難介入。
另板友的發言難要求每句話都準確無誤,為避免水桶成為報復、恩怨工具,故為此判決,
以防變相鼓勵檢舉歪風。
以上
敬覆組務/ 檢舉人
※ 引述《tjackalym (抱抱)》之銘言:
: ※ 引述《geosys (流星)》之銘言:
: 請板主 ufosty 至組務板說明此案過程與判決原因
: SecretGarden 小組長 tjackalym
: :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過。
: : 若對板主解釋不服或板主3天以上都不理會,再使用本申訴管道。
: : 請申訴者將溝通證據以轉錄形式轉錄至本板,經修改或未提出者不予受理。
: : ==============================================================================
: : 一、申訴人ID:geosys
: : 二、被申訴看板/被申訴人ID:HatePolitics / ufosty
: : 三、申訴事由:依據: 版規第二章第八款
: : 8.造謠,造謠被檢舉後,被檢舉人可提出證明供板主裁決,若未明言,證明提出期限一律
: : 以一小時為限。
: : 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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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代碼(AID): #1Bs_dQ7w (HatePolitics) [ptt.cc] [檢舉] msnsm 造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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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代碼(AID): #1Bs_RbeA (HatePolitics) [ptt.cc]
: : 推 msnsm:很簡單 黨國法官脫罪心證已成 當然判得快 05/01 17:41
: : → msnsm:再來 速審速結也是為馬英九總統路清除障礙 懂了沒 05/01 17:42
: : → msnsm:案子遲不宣判 那才是凌遲 也供氾藍有攻擊的抹黑材料 05/01 17:43
: : 雖說ufosty版主堅持法官判決可受公評,但是以造謠和污辱的嚴詞攻擊,
: : 並非公眾評論的保障範圍。
: : msnsm攻擊的目標不是法院法官的審判結果,
: : 而是造謠無證據的對九位走完法律程序的法官人身攻擊,
: : 請版主判決。
: : ==============================================================================
: : 版主判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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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ufosty (panzer) 看板 HatePolitics
: : 標題 [公告]#1Bs_dQ7w 判決
: : 時間 Sat May 1 19:44:42 2010
: : ───────────────────────────────────────
: : 被檢舉文 #1Bs_dQ7w
: : 不罰。理由:
: : 1.造謠屬告訴乃論,宜採「當事人」原則,由名譽受害者提出。
: : 2.本文備查。當事人若提告,板友言論仍有文責,發文請留意。
: : 3.類似論述查某黨政治人物曾指「法院為某黨所開」,其是否為真,各自評論,文責
: : 亦自負。
: : 4.版務不介入板友立場,與價值判斷。
: : 政黑發文,各公務機關、公務人員、各黨政治人物遭受類似影射、指摘之情狀普遍,若皆
: : 檢舉,「政黑」版旨將難以定位。
: : 另提醒 geosys 板友,前檢舉已處理。可至組務申訴,勿重複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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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訴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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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HatePolitics以往關於造謠的檢舉與判決,從未聽聞有任何當事人原則。
: : 當事人原則應為ufosty臨時首創。
: : 2.即使以當事人原則,雖然本人並非被造謠對象,非名譽受損人,
: : 但是身為造謠資訊接收人,會產生不快,仍應被視為當事人。
: : 3.HatePolitics第二章第八條版規規定,造謠,造謠被檢舉後,被檢舉人可提出
: : 證明供板主裁決,若未明言,證明提出期限一律以一小時為限。
: : 但被檢舉人非但沒有提出任何說明,甚至版主也無視版規規定要求被檢舉人說明,
: : 而逕行駁回檢舉,有自行違反版規的嚴重情節。
: : 4.被檢舉人多次對馬英九案件的審理法官們進行很嚴重的人身攻擊,
: : 已經嚴重違反中華民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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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小組長重新審視本申訴案件。
: : 以下為本人與ufosty版主的溝通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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