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之回應原PO已有附上,
一切僅尊小組長之判決。
※ 引述《Jesusmaycry (讓他桶的萬劫不復)》之銘言:
: 一、申訴人ID:Jesusmaycry
: 二、被申訴看板/被申訴人ID:Hatepolitics/aitt及linsiuwei
: 三、申訴事由:aitt板友水桶日期有誤,已提醒板主卻未懲處
: 四、檢附證據:政黑板:#1BTMkFFC #1BkixAYz #1BtkX-o- #1BurZQfo
: 前兩條是前科,第三個正在執行時第四條判下來,第三個原本應該是21天但版主沒注意
: 到判7天,與ufosty版主溝通後,版主說會再加判,目前已加判但日期為14天還是有誤
: 第四條政黑L版主內文可看出來,L版主知道aitt有前科但是仍然判7天,實際上應該是
: 判28天加上正在執行的21天一共是49天水桶
: 前面有與ufosty及linsiuwei兩位版主的溝通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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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中黃虎尚如生 國建共和怎不成
天與台灣原獨立 我疑記載欠分明
-賴和-《讀台灣通史十首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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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31.3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