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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過。 若對板主解釋不服或板主3天以上都不理會,再使用本申訴管道。 請申訴者將溝通證據以轉錄形式轉錄至本板,經修改或未提出者不予受理。 ============================================================================== 一、申訴人ID:felix76116 二、被申訴看板/被申訴人ID:HatePolitics/bullsgogo,linhsiuwei 三、申訴事由:本人一天發了3天檢舉文,已經違反板規。(板規沒看清楚 我承認) 但是6/24 linhsiuwei的判決檢舉不成立 導致本人一個月內有三篇檢舉不成立的文章 bullsgogo利用linhsiuwei判決不成立來加重本人水桶天數 6/24檢舉文板友已經說出"某板" 已經違反板規2-10 但是板主卻判決不成立,讓我多了七天水桶。 本人檢舉板友推文"賣台"之說,已經構成造謠。 板主也判決不成立。以上。 板規 10.發文將他板紛爭帶入本板,討論與本版無關之他版事務,公幹他板事務與板友等。 他板定義為PTT1、PTT2上非本板的板面。 四、檢附證據: 作者 Felix76116 (簡單就是幸福)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檢舉] waidozen 板規 2-10 時間 Thu Jun 24 19:23:43 2010 ─────────────────────────────────────── 文章代碼(AID): #1C8p5cvK 標題 [吐嘈] 某版竟然沒有早收清單消息 可能是網絡壞了,無法發布這個消息。 可能是香蕉要出口了,沒有吃的了。 或者是,看著清單,正在為臺灣之被賣傷心?? 據說,26號猴子要吹中國制的蒼蠅叫? 板規 2-10
linhsiuwei:僅言「某版」,無法判斷指涉對象為何版,不違規。結案06/24 23:10
WeLoveTaiwan:馬英九都要賣台了 打打架只是護台 何錯之有?07/08 16:24
板規2-13 造謠,檢舉造謠案件,檢舉人應附上證據,證明被檢舉人所言不實,乃造謠,而被檢舉人 則必須在適當時間內提出回應,證明自己所言確實有憑有據,並非造謠。若版主受理判決 時未明言,則證明提出期限以一日內(24小時)為最大期限。
bullsgogo:WeLoveTaiwan已舉證 馬是政治人物 是否賣台可受公評07/08 20:03
bullsgogo:檢舉不成立07/08 20:04
-- 你+愛-偏見*自由÷固執= http://0rz.tw/8ltZ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4.214.92 ※ 編輯: Felix76116 來自: 125.224.214.92 (07/08 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