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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付一切判決接依照蔽版版規秉公處理, 不知道i版友申訴之理由為何。 我尊重組務之裁決, 絕無任何異議。 ※ 引述《icancancans (v^^v)》之銘言: : 一、申訴人ID:icancancans : 二、被申訴看板/被申訴人ID:HatePolitics/bonju2 : 三、申訴事由: : 在政黑被人檢舉 : 本來就有回文答辯的權利 : 由來已久的傳統 : 說謊成性的bonju2 : 竟然枉顧事實 : 睜眼說瞎話 : 以此為由羅織罪名誣陷我水桶 : 剛上任板主 : 不思建立公平公正的治板作風 : 以掃除政黑向來被批評不公不正的惡名 : 竟然變本加厲的用莫須有的罪名誣陷板友到這種程度 : 真的是可惡之至! : 12.將個人恩怨帶入板上,發文與板面無關,作為爭吵之用, : 先予以推文警告,再犯者給予水桶。 : 壹、政黑從來沒有一位板友因為回應檢舉文而被水桶 : 請bonju2不要說謊成性! : 貳、答辯檢舉文,絕對與板面相關,絕非個人恩怨,在政黑稀鬆平常, : 縱有爭辯也是為案情所需,而絕非爭吵,請bonju2不要說謊成性! : 參、沒有任何一個板主「推文」「警告」過我,程序根本完全不符, : 即便為了要把前科牽拖進來好栽贓我構陷水桶,至少程序先設計好吧? : (前科也確確實實是冤獄,詳見板面申訴文!) : 判決必須根據事實證據,沒有「推文警告」的事實證據,如何成案? : 更別說根本連警告都不該警告,我回文答辯完全沒有觸犯任何板規與判例! : bonju2不要說謊成性! : 四、檢附證據: : #1CI60H03 (HatePolitics) : 作者 bonju2 (這就是人生~) 看板 HatePolitics : 標題 [公告] icancancans請進 : 時間 Thu Jul 22 23:13:18 2010 : ─────────────────────────────────────── : #1CI5stFL : 作者 icancancans (v^^v) 看板 HatePolitics : 標題 Re: [檢舉] #1CI4vU8Y icancancans 版規3-1 3-2 : 時間 Thu Jul 22 23:03:17 2010 : ─────────────────────────────────────── : ※ 引述《peter1082 (彼得蕉)》之銘言: : → icancancans:peter1082超挺貪腐國民黨的 : ================================================================== : 都直接點名id罵了 : 我直接點名「peter1082」的是他「超挺貪腐國民黨」 : 請問這句話關人身攻擊什麼事了? : 請不要玩文字獄! -- 我喜歡妳 就如 下雨天撐雨傘 穿雨衣一樣 無 庸 置 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208.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