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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忖一切判決接依照敝版版規秉公處理, 不知道S版友申訴之理由為何。 我尊重組務之裁決, 絕無任何異議。 ※ 引述《SnowOfJune (六月雪)》之銘言: : 請求事項:bonju2板主須撤銷本人不當水桶 : 申訴事由: : #1Ci93C2A(HatePolitics)[證1] : 推 bonju2:違反板規3-2 水桶10天 : #1Ci8czqr(HatePolitics)[證2] : 推 SnowOfJune:還以為愛中華民國愛到嫉惡如仇 原來不過黨國徒孫爾!唉 : 一、「藍教徒」一詞乃國民黨官方青年軍於連戰選總統時公開自創自稱的通行語詞, : 則稱藍營支持者(國民黨信徒)為「黨國(徒子)徒孫」完全合情合理, : 於法律上以常識即可判斷「徒子徒孫」此一成語更絕無可能構成刑法公然侮辱罪, : 而能該當政黑板規 三-2 明定人身攻擊所需「以刑法上構成公然侮辱」之要件。 : 二、「吱吱、猴子」=「猻」,在政黑是合法用語。 : 指某民進黨支持者為「黨國徒猻」並不能構成人身攻擊, : 那麼用語輕微太多的「黨國徒孫」如何會構成人身攻擊? : 三、FranKang 可以大罵板友「自甘墮落的敗類」如此惡毒的用語而毫無悔意, : 板主還讓他逍遙法外!詳見:#1CiAy_mj(L_SecretGard) : 我不過說個「黨國徒孫」如此和緩的用詞,更沒說誰,他反而假仙受不了, : 板主還讓他濫用檢舉而得逞,這是什麼標準和比例原則? : 四、我該句推文完全沒有「指名道姓」! : 依據政黑板主 linhsiuwei 之「證言」,本人更屬無罪無誤! : #1CiUPbLq(L_SecretGard) : ※ 引述《linhsiuwei (不再熱血冷小緯)》之銘言: : : 沒有明確指名道姓, : : 無法判斷意指何人。 : : 某人硬要對號入座, : : 將負面詞彙意指之對象強攬在自己頭上 : : 我想是某人自己個人行為, : : 若因此懲處原推文者, : : 反倒顯得與理不合、與法不公了。 : 請小組長明鑑,勿讓廣遭詬病政治立場辦案的政黑藍板主再度迫害異議政營之言論自由。 -- 我喜歡妳 就如 下雨天撐雨傘 穿雨衣一樣 無 庸 置 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96.56 ※ 編輯: bonju2 來自: 61.57.96.56 (10/18 17:35) ※ 編輯: bonju2 來自: 61.57.96.56 (10/18 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