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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onju2 (這就是人生~) 標題: Re: 領人民薪水的檢察官是須受公評之對象! 時間: Mon Jan 24 23:39:35 2011 政治公權力!? 你在說啥? 這啥名詞? 你自創的? 以我的判決方向來走 政黑才不會越來越LOW 還有 政黑可批判的對象 人民選舉出來的民意代表 縣市首長 政務官或事務官之類的 可不包含一般考試考上去的小公務人員 你要罵檢察總長我沒意見 但一般的小檢察官 除非他真的有犯法 不然你有啥資格去評論他? 想搞LOW政黑的幾位 加油點好嗎!? ※ 引述《icancancans (狂賀榮膺PTT50大風雲人物)》之銘言: : 有政治公權力的檢察官不准批判? : 你不要把政治黑特板愈搞愈LOW好不好? -- 我喜歡妳 就如 下雨天撐雨傘 穿雨衣一樣 無 庸 置 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90.23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5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