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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訴人:ask1234 二、申訴判決: 文章代碼(AID): #1DjugZkF (HatePolitics) 推 bonju2:SLOW為政治人物 可接受公評 不違規結案 三、申訴主文: (1)bonju2版主之判決違反政黑板板規二-2及板規三-2。 (2)bonju2版主於回覆信中,提到板規二-2的用意 在於直接公幹整個政黑板,而不是拿來針對個 人,此板規解釋違反GeminiMan小組長之判決 公告、政黑板dreamysky版主之判例以及政黑 板板規二-2。 綜合以上所述,請小組長重新認定bonju2版主此 次的判決以及處理bonju2版主無視小組長或群組 長以上層級站務判決、公告之行為。 四、申訴事由: (1)關於申訴主文第1點,本人主要申述內容、論 點,請詳閱給bonju2版主之申訴信,詳如附件 一,請小組長重新認定bonju2版主此次的判決。 (2)經查相關判例, 文章代碼(AID): #1DBTwgqu (L_SecretGard) GeminiMan小組長之判決公告, 以及 文章代碼(AID): #1DBaXQx6 (HatePolitics) 政黑板dreamysky版主之判例, 小組長在該組內判例中,給予版主兩個選擇 ,一是撤銷水桶公告,二是修正水桶理由, 而政黑板 dreamysky版主則是選擇以板規二-2 宣判LogicQuickJP,違規抹黑bonju2版主。 若依bonju2版主給予本人的回覆信中所述, 政黑版板規二-2的用意在於直接公幹整個政 黑板,不是針對個人,那麼政黑板 dreamysky 版主、bonju2版主,豈不違反板規二-2,兩位 版主聯手冤屈LogicQuickJP版友? 在這兩個判例中,bonju2版主身為政黑板版主 ,且為板規二-2的適用者,兩判例的當事人, 豈有不知板規二-2可以適用針對個人?還是攻 擊bonju2版主個人,板規二-2就適用,攻擊其 他政黑板友,板規二-2就不適用? bonju2版主不是無視小組長判決、公告,就是 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曲解板規陷害 LogicQuickJP版友。 此外,經查相關板規(資料來源:政黑板精華區) ,歷年來的板規版本,從2006-11-23版、2008-05-05版 ....乃至於2010-08-06版(最新版的前一版),板規二-2 內容"全都是"公幹、抹黑"所有"政黑板友。 而最新的一版(2011-02-20版),板規二-2內容已 經去掉"所有"二字,改為「公幹、抹黑政黑板友 」,換言之,板規二-2已不需攻擊所有政黑板友 才算違規,攻擊大部分、少部分、個人,只要是 攻擊到政黑板友,就算違反板規二-2。 若如bonju2版主所講,板規二-2是針對公幹"所有" 政黑的板友,最新版規為何多此一舉修改去掉"所有" 二字?bonju2版主身為最新版規的修訂者,豈有不 知最新版規已去掉"所有"二字之理? 綜合上述兩點,請小組長重新認定bonju2版主此次 的判決以及處理bonju2版主無視小組長或群組長以 上層級站務判決、公告之行為。 五、依據板規: (1)政治黑特板新修板規 2011/02/20 生效 第二章 一般罰則性板規 2.公幹、抹黑政黑板友。 (2)心情小品集組務板板規 四、看板秩序。 8.組內板主如有違反以下幾點:   a.判決嚴重或多次偏頗失當者 c.無視小組長或群組長以上層級站務判決、公告者 六、檢附證據:詳如附件。 附件一:本人給bonju2版主之申訴信(一) 附件二:本人給bonju2版主之申訴信(二) 附件三:bonju2版主之申訴回覆信(一) 附件四:bonju2版主之申訴回覆信(二) 附件五:政黑板dreamysky版主之判例 附件六:GeminiMan小組長之判決公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20.92
dreamysky:原本的檢舉內容都可以不用附的喔?XD 04/29 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