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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sk1234 信箱] 作者: bonju2 (這就是人生~) 標題: Re: [申訴] #1DrIFanN bonju2版主之版務判決 時間: Sat May 21 21:56:06 2011 關於ID的限制板規目前只有囊括人身攻擊這部分 因為第三章有明顯的條文限制 沒有條文的部分 這是隸屬於站規來管理 這部分可能要請你去PTT法務申請檢舉 謝謝 ※ 引述《ask1234 (ask)》之銘言: : 一、申訴人:ask1234 : 二、申訴判決: : 文章代碼(AID): #1DrIztLl (HatePolitics) : 推 bonju2:ID如不是用來攻擊板友 則不在本版的限制範圍內 結案 : 三、申訴主文: : 1.版規二-七-1,該條版規並無說明可以用「ID : 攻擊」非政治群體。 : 2.綜觀整部政黑板規,並無一條規定以「ID攻擊 : 」的發文方式,攻擊非政治群體、性別、非版 : 友等等,不在本版限制範圍內。 : 故請bonju2版主重新改判此案。 : 四、申訴事由: : 版規二-七-1寫明「禁止性別、非政治群體歧視 : 或攻擊」,並無寫明禁止何種形式的攻擊方式, : 例如:發文、推文、暱稱、簽名檔等等,換言之 : ,即應禁止任何形式的攻擊。 : ID要怎麼取,有沒有違反站規,是站方的事情, : 如同簽名檔、暱稱一樣,愛怎麼設,版方管不著 : 。然而,以此ID、暱稱、簽名檔發文,使其ID、 : 暱稱、簽名檔等在政黑板的文章中讓人看見,藉 : 著政黑的文章,以「ID攻擊」、「暱稱攻擊」、 : 「簽名檔攻擊」等方式,攻擊版規所禁止攻擊之 : 對象,則版主則應該將其當作文章的一部分,以 : 版規規範之。 : 況且,版規二-七-1,也無註明可以「ID攻擊」的 : 方式,發文攻擊非政治群體。 : 四、依據版規: : 第二章 一般罰則性板規 : 7-1.禁止性別、非政治群體歧視或攻擊。 : *非政治群體:除非政治團體;區域、南北、 : 分區(北投、天母、小港、南港)等區域 : 群眾亦屬之。* : (是否為政治群體由板主認定) -- 我喜歡妳 就如 下雨天撐雨傘 穿雨衣一樣 無 庸 置 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90.20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2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