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ask1234 信箱]
作者: bonju2 (這就是人生~)
標題: Re: [申訴] #1DrIFanN bonju2版主之版務判決
時間: Sat May 21 21:56:06 2011
關於ID的限制板規目前只有囊括人身攻擊這部分
因為第三章有明顯的條文限制
沒有條文的部分 這是隸屬於站規來管理
這部分可能要請你去PTT法務申請檢舉
謝謝
※ 引述《ask1234 (ask)》之銘言:
: 一、申訴人:ask1234
: 二、申訴判決:
: 文章代碼(AID): #1DrIztLl (HatePolitics)
: 推 bonju2:ID如不是用來攻擊板友 則不在本版的限制範圍內 結案
: 三、申訴主文:
: 1.版規二-七-1,該條版規並無說明可以用「ID
: 攻擊」非政治群體。
: 2.綜觀整部政黑板規,並無一條規定以「ID攻擊
: 」的發文方式,攻擊非政治群體、性別、非版
: 友等等,不在本版限制範圍內。
: 故請bonju2版主重新改判此案。
: 四、申訴事由:
: 版規二-七-1寫明「禁止性別、非政治群體歧視
: 或攻擊」,並無寫明禁止何種形式的攻擊方式,
: 例如:發文、推文、暱稱、簽名檔等等,換言之
: ,即應禁止任何形式的攻擊。
: ID要怎麼取,有沒有違反站規,是站方的事情,
: 如同簽名檔、暱稱一樣,愛怎麼設,版方管不著
: 。然而,以此ID、暱稱、簽名檔發文,使其ID、
: 暱稱、簽名檔等在政黑板的文章中讓人看見,藉
: 著政黑的文章,以「ID攻擊」、「暱稱攻擊」、
: 「簽名檔攻擊」等方式,攻擊版規所禁止攻擊之
: 對象,則版主則應該將其當作文章的一部分,以
: 版規規範之。
: 況且,版規二-七-1,也無註明可以「ID攻擊」的
: 方式,發文攻擊非政治群體。
: 四、依據版規:
: 第二章 一般罰則性板規
: 7-1.禁止性別、非政治群體歧視或攻擊。
: *非政治群體:除非政治團體;區域、南北、
: 分區(北投、天母、小港、南港)等區域
: 群眾亦屬之。*
: (是否為政治群體由板主認定)
--
我喜歡妳
就如 下雨天撐雨傘 穿雨衣一樣
無 庸 置 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90.20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2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