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1234 (ask)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申訴] 政黑板 lovebbcc 版主於#1FgudHFb之判決
時間Tue May 15 16:24:42 2012
一、申訴人ID:ask1234
二、被申訴看板/被申訴人ID:Hatepolitics∕lovebbcc
三、申訴判決:
文章代碼(AID):
#1FgudHFb (HatePolitics)
推 lovebbcc:ssnlee 違反3-2不成立 05/15 13:29
四、申訴事由:
ssnlee身為檢舉人,居然在回應本人的回應文時,直接發文,
以「
小鬼」稱呼本人。
依據教育部國語辭典所解釋:
http://goo.gl/m5rqW
小鬼
1.俗稱在陰間供閻王差使的吏役。
2.罵人的話,亦比喻小人。如:「閻王好惹,小鬼難纏。」
3.對小孩子親暱或不客氣的稱呼。亦稱為「小鬼頭」
教育部國語辭典直接就說了,小鬼是罵人的話,亦把本人
比喻成小人,罵人的話都不算違反板規三-2,那要怎麼才
算是違反板規三-2?
五、申訴訴求:
如此明顯的違規,lovebbcc版主居然判下如此荒謬之判決
,故請小組長改判之。
六、依據板規:
第三章 人身攻擊與行為規範
2.禁止以暱稱、簽名檔、諧音、譯音、推文或發文攻擊版友。
公幹單一版友,係指客觀上可得而知係指何一ID者,以刑法上亦構成公然侮辱
或誹謗或侵害隱私之方式為認定。(是否公幹單一版友由版主認定)
七、檢附證據:
[證一] 本人之檢舉文 及 lovebbcc版主 之判決文
文章代碼(AID):
#1FgudHFb (HatePolitics)
[證二] ssnlee之被檢舉文
文章代碼(AID):
#1FgdXyD4 (HatePolitics)
PS:本人被浸水桶,無轉錄文章的權限,請小組長
依本人所附上之文章代碼,自行至政黑板轉錄
參閱,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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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9.253
→ suwilliam:張懸 寶貝 05/15 20:14
→ ask1234:版主若前後文的理解能力都沒有的話,那憑啥判案? 05/15 23:37
→ f78:我看版主就是理解了才判你水桶,擦邊球玩多了玩出好球了吧 05/15 23:40
→ ask1234:我也期待小組長這樣理解。 05/15 23:41
推 f78:你還是直接去更上面申訴小組長吧,反正早晚要去 05/15 23:45
推 silveryfox99:政黑安靜了就換組務不安靜了XD 05/16 08:15
→ oldchang1205:反正還一堆芬集團在正黑 怎會安靜呢? 熱鬧得很 05/16 10:21
→ IOUI0UIOU:還差一篇,怎麼ASK1234被統的三篇只申訴了兩篇,李組長 05/16 12:23
→ IOUI0UIOU:眉頭一皺感覺阿公眼鏡髒太太看成娘指著紗窗說藍色蜘蛛網 05/16 12:28
→ ask1234:有十五日的時間,先處理這兩篇,不用急。 05/16 14:13
推 f78:我看要不要提早到更上面申訴小組長不處理申訴案? 05/16 14:29
推 af912653:依據教育部國語辭典所解釋有三點 告訴人需先行舉證被告訴 05/16 15:48
→ af912653:人所稱之小鬼 有解釋第二點之意思表示 05/16 15:49
推 mutsutakato:爽啦 檢舉王你也有今天? 哈哈哈 平常檢舉人不是很狠嗎 05/16 18:15
→ mutsutakato:被檢舉人回應 你也繼續追打 一副要給人死的狠樣嗎? 05/16 18:17
→ mutsutakato:怎麼被檢舉了 被桶了 就一副孬樣? 帶種一點好嗎? 05/16 18:25
推 VOT1077:因應 小組長資格投票 此案 展延訂於 05/25 判定 05/21 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