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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D0070 【裁判日期】2012/09/09 【裁判案由】 申訴事由: 申訴人 optimist6 於政黑板 #1GHOYTCP (HatePolitics) 之文章內推文部份
optimist6:檢舉王快去檢舉啦~~今天還沒上工呀~ 09/04 13:37
經板主認定 該推文係 討論板務事項之推文 已 違反4-4版務相關討論 故給予處分 申訴人 optimist6 對該處分不服 故提起申訴 申訴訴求:請求撤銷判決 --------------------------------------- 主要判文:發回板主群重新審議 --------------------------------------- 詳細判文: 1.查 申訴人於該文中 於09/04 13:37 僅一句推文 推文內容如下 => 檢舉王快去檢舉啦~~今天還沒上工呀~ 2.單單就該句內容 以及前後文推文對照關係 實無法確定該推文所指〝檢舉王〞之對象為何 且 內容所要求〝檢舉〞之行為 是為何事 3.根據板主回答 亦無從得知 上述第2項之資訊 4. 據申訴人答辯文章 #1GHhPI2O (L_SecretGard)得知 檢舉王是指某S大,然就該文推文部份 至少有3個帳號為S開頭的帳號 亦無從得知 其所謂 檢舉王 係指何人 雖申訴人於 答辯文 內容 亦承認 該推文內說的〝檢舉〞 係因為 =>看推文一直吵,叫某檢舉王快去檢舉 所以才要 某檢舉王去檢舉 確為板務事項之相關討論內容 5.板規4-4規定 版務之建議也請一併移往檢舉版發文,於主版討論版務者直接水桶30天以及劣文。 這裡所謂〝板務之建議〞應解釋為 板友給予板主之建議 而非 板友給予板友之建議 故 就此案 來說 屬於 板友與板友間之建議事項 亦未達板規4-4之標準 6.根據上述資料 此案應 發回版主群重新審議 以上 心情小組 小組長 VOT1077 2012/09/09 12:00 -- ╭╬╬ ▃▄ 杯不醉! ╠╬ ▇▇ ,你!! ο▇▇ ╚██ ,但!? ██╝ ▅▆▇ ▆▅ PTT2個 => 就是 => 狼星 => VOT1077 m3m3ρ http://www.wretch.cc/album/vot1077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93.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