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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minosa:事 身為板主難道沒義務做緊急處置嗎?36.225.99.219 06/01 00:41
這位朋友,在受害者未能認同您的道歉之前, 版主確實沒有"義務"做任何處置,他只是個中立第三人,不是誰的家奴, 不對誰負有"義務"。 您還是參考敝人的意見,用真名在批踢踢大版真誠道歉, 或是參考他人做法,在四大報購買版面具名道歉,如果您真的如此做, 本人一定盡力協助您勸告受害者撤回檢舉。 當然,您也可以繼續跟向問天請教,說不定他會有更高明的做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57.220
luminosa:如果受害者認同讓加害情形持續存在無所謂 36.225.99.219 06/01 07:21
luminosa:在法律定義或觀感上,真的算是受害者嗎? 36.225.99.219 06/01 07:23
luminosa:到底是暗中幫忙還是反而幫倒忙,想清楚吧! 36.225.99.219 06/01 07:25
luminosa:真相的呈現和歉意的展現並非互斥要教幾次 36.225.99.219 06/01 07:30
Fengyeh:所以你不願意考慮本人提的"具名道歉"囉? 114.36.57.220 06/01 07:39
bbbing:阿分換帳號很辛苦的,多體諒嘛 1.164.252.238 06/01 08:51
NPITGOD:某人最自豪的不就是一堆分身你捉不到他嗎?118.171.157.204 06/04 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