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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HateP_Picket 看板 #1KMVk2zW ]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看板: HateP_Picket 標題: [申訴] #1KMUbebF (HateP_Picket) 判決 時間: Wed Nov 5 18:27:12 2014 其他相關事證與說法請參考 ┌─────────────────────────────────────┐ │ 文章代碼(AID): #1KMUbebF (HateP_Picket) [ptt.cc] [申訴] #1KMTE8GD (HateP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15178600.A.94F.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903 ! 111/05 hw102050 □ [申訴] #1KMTE8GD (HateP_Picket) 判決 針對下列回覆進行申訴
setzer: 連續使用[不要讓板主不開心]字句與討論問答無關 故判定有11/05 17:21
setzer: 洗板意圖 申訴駁回11/05 17:21
由前篇申訴案所題內容 [不要讓板主不開心]只是回覆句子中的一部分 結合其他回覆內容亦是合理回覆 故可證推文句子構成並非單純為洗版之意 且無短時間連續推文之事實 且根據過往判例 ┌─────────────────────────────────────┐ │ 文章代碼(AID): #1K92uYht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K91eBZc SpermF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11657250.A.AF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837 ! 1 9/25 purin820611 □ [檢舉] #1K91eBZc SpermFriend 政黑版規 三-4-d ┌─────────────────────────────────────┐ │ 文章代碼(AID): #1K7xRb7B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K7wiWw- iammak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11364581.A.1C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4 ! 1 9/22 sonatafm2 □ [檢舉] #1K7wiWw- iammakiyo 違反板規3-4-d 水桶十日的事證在於連續推文且單條推文內沒有回覆意義 且格式相近 故與hw102050的判決並不相吻合 且另一相似過往判例 ┌─────────────────────────────────────┐ │ 文章代碼(AID): #1K2Nwt9a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K2LxLbE arthu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09908407.A.264.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793 ! 1 9/05 aaaazzzzsung □ [檢舉] #1K2LxLbE arthur48 違反板規三-4-d 單句內也是有意義之回覆 則是判為警告 善意推定原則 假設版主判決板規並無帶入個人喜惡,使其板規判決標準浮動 那依照往常判決 水桶10日為不當判決 除非版主遇到與本身相關爭議 判決會加重其刑 冒犯版主天威者加重其刑 但我想版主應該不是這種人 對吧? 阿彌陀佛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74.73.18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15183234.A.F60.html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hw102050 (220.132.242.10), 11/06/2014 22: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