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rt1: 這樣也進桶了,還真難凹阿 XDDDDDDDDD 11/28 20:18
→ hydra3179: 原來政黑不能互罵QQ 11/28 20:21
推 llgod: 應該增加登入次數每一千可以問候對方老母一次 11/28 20:22
推 fdtu0928: 這也桶呦?建議黑單愛檢舉的案主,不回應他任何言論,免 11/28 20:22
→ fdtu0928: 得這樣就被桶 11/28 20:22
→ Fallenshit: 可以a一下這位,很精彩的 11/28 20:23
推 tyc1814: 別吵了 下架綠共才能 救台灣 11/28 20:27
推 pandp: 這位上次我和他辯過啊,明明我們講出一樣的東西,結果他硬 11/28 20:32
→ pandp: 是說不同,他那時候好像也是講閱讀還理解能力一堆有的沒的 11/28 20:32
→ pandp: 吧 11/28 20:32
推 luciffar: 我提出的證據是非常有力的 因為是板主之前的檢舉文 11/28 20:35
→ luciffar: 不要懷疑 這樣是有罪的 大家請注意一下不要用那個字 11/28 20:35
→ korsg: 哈哈哈哈哈 摳連 11/28 20:40
→ sos007sos: 你貼的檢舉案小組早翻案了好嗎 傻眼 11/28 20:41
→ goetze: 我不喜歡他~但我覺得判水桶是太超過 11/28 20:43
→ PunkGrass: 哇操 這也可以 我好爛 11/28 20:43
推 luciffar: 可是翻案的是指涉性吧 = =還是我搞錯了? 11/28 20:45
噓 chx64: 這水桶太超過了 答辯也有指出是閱讀能力爛 應可受公評 11/28 20:47
→ chx64: 而非人身攻擊對人格的侮辱 11/28 20:48
推 luciffar: 算了 反正這案也判違規了 這樣是不行的喔 請注意^^ 11/28 20:48
→ luciffar: 以後我會用自己的案例當例子 避免爭議 11/28 20:48
→ Fallenshit: 他怎麼挑釁人的,活該被桶啦 11/28 20:49
→ luciffar: 閱讀能力爛 這個我就直接幫各位上一堂免費的法律課吧 11/28 20:49
→ luciffar: 好了 開始上課 世界上沒有一個法人/自然人叫做閱讀能力 11/28 20:51
→ luciffar: 只有我本人才能提出訴訟 所以閱讀能力就是我本人的 11/28 20:51
→ luciffar: 人格特質之一 罵閱讀能力就是罵我本人 無庸置疑 11/28 20:52
噓 RoroyaZoro: 照這標準 板上一半的文都要被水桶了 11/28 20:53
→ RoroyaZoro: 好跟爛明明就是客觀形容的詞句 不然改成差會比較好? 11/28 20:54
→ korsg: 不爽判決可以考慮選板主阿 現在機會來惹 11/28 20:59
→ l42857: 這太誇張了吧 11/28 21:02
→ chx64: 法律課? 你舉的判例一個罪證多無從辯解 另外兩個是簡易判決 11/28 21:03
噓 mynews: 這也不行 太瞎了 11/28 21:06
推 luciffar: chx64:不信邪 你就用那個字罵我看看啊 11/28 21:06
→ chx64: 那我建議你先搞懂為什麼簡易判決 對你比較有幫助吧 11/28 21:12
推 luciffar: 我不需要搞懂 是你要先去搞懂檢舉板的規則好嗎 CHX64 11/28 21:21
→ luciffar: 我只知道檢舉板實戰怎樣才會贏啦 11/28 21:22
推 iam0718: 雖然不愛死忠的 但這跟我在棒球版打可悲被水桶依樣 太扯 11/28 21:23
推 Delisaac: 這樣就檢舉人,真的很爛,爛到極致。好了你可以檢舉我 11/28 21:26
→ Delisaac: 了 11/28 21:26
推 luciffar: Delisaac 你要指名我的id重罵一次啊 11/28 21:28
噓 hanmas: 每個人的閱讀能力本來就有好有爛 就跟智商有高有低一樣 11/28 21:36
→ hanmas: 怎麼就罵人了? 11/28 21:37
推 redlance: 雖然有些過頭,但是這幾天辱罵版友文實在太多了,暫時清 11/28 23:52
→ redlance: 淨一下,很好 11/28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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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Bignana (36.236.244.203 臺灣), 12/01/2022 19:3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