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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人:livingocean 被檢舉人:Tonyc 看板板名:Actuary 檢舉訴求: 1. 請組長要求板主Tonyc負起維護版面之責任,刪除不當(違規)之文章 2. 板主Tonyc嚴重廢弛板務,放任許多違規文章不處理,甚至板友檢舉了違規文章, 也懶得刪文或處理,故請組長給予板主Tonyc失職警告,加以警惕 檢舉內容: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證據1) 一、責任的(1) 規定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Actuary板規 (證據2) 規定 三 情報: 3. 情報文分為兩類計算 (1)網路特賣 (2)一般情報文,分別限制發文數。 (1)網路特賣 每個ID 同一天最多發表一篇,同一星期內最多兩篇 (泛指非實體店面 可從網路直接購得之產品) A. 本人依上述規定向板主檢舉板友fitten違反板規超PO(一星期超過兩篇),板主不處理 以下依時序說明板主廢弛板務、不刪除fitten不當文章的經過: 1. 本人8/23日向板主檢舉,板友fitten違反板規、超PO,板主未處理 (證據3) 說明:檢舉信中有清楚的列出fitten,8/11、14、17、22、23違規超PO文章的情形。 2. 8/24第二次寄信,向板主反應,板主仍未處理 (證據4) 說明:提醒板主處理,並追加檢舉fitten 8/24違規超PO。 3. 板主直到8/28才第一次回覆本人檢舉信,並表示看不出來fitten有違規 (證據5) 4. 本人8/31回復板主8/28的文章,再次說明fitten違規情形,板主仍未處理 (證據6) 5. 直到9/3,距離檢舉已經好幾天了,板主仍未處理fitten的違規 (證據7~11) 說明:證據7~11為fitten 8/14、24、29、30的PO文(fitten已自行刪除8/17、22、23的 文章,該篇無法轉錄),fitten8/14、24、29、30的文章沒被板主刪除,代表板主仍未 處理我的檢舉內容 B. 本人依上述規定向板主檢舉板友shouijohn違反板規超PO,板主不處理 以下依時序說明板主廢弛板務、不刪除shouijohn不當文章的經過: 1. 本人8/25日向板主檢舉,板友shouijohn違反板規、超PO,板主未處理 (證據12) 說明:檢舉信中有清楚的列出shouijohn,8/19、23、25違規超PO文章的情形。 2. 8/26第二次寄信,向板主反應,板主仍未處理 (證據13) 說明:提醒板主處理,並追加檢舉shouijohn 8/26違規超PO。 3. 板主直到8/28才第一次回覆本人檢舉信,並表示看不出來shouijohn有違規 (證據14) 4. 本人8/31回復板主8/28的文章,說明shouijohn違規超PO,板主仍未處理 (證據15) 5. 直到9/3,距離8/23檢舉已經好幾天了,板主仍未處理shouijohn的違規 (證據16~18) 說明:證據16~18為shouijohn 8/25、30、9/1的PO文(shouijohn已自行刪除8/19、23、 26的文章,無法轉錄),shouijohn 8/25、30、9/1的文章沒被板主刪除,代表板主仍 未處理我的檢舉內容 C. 【說明:原本轉錄站內信給組長當作板友向Tonyc檢舉多重帳號的證據,因組長回信說 不能這樣,所以此部分檢舉,改以Tonyc自己的回文做為有檢舉多重帳號的證據】 fitten跟shouijohn是同一人,shan0liu也是。Tonyc針對本次檢舉的回文 #1PhBeouV ,自己寫說 mj2124 於8/31檢舉shouijohn、fitten、shan0liu 三者為同一人的分身 帳號,但直到9/10 shan0liu 還能發文 (證據22),代表Tonyc一直未處理,而且帳號部 也沒看到Tonyc發文申請查fitten等人的多重帳號。8/31板友檢舉多重帳號,Tonyc直到 9/10都沒處理,連向帳號部申請查詢都沒有,廢弛板務。 以下節錄自,Tonyc的回文 #1PhBeouV (L_ShoppingMa) 1169 8/28 espnstar ◇ 為什麼其他類似的文章都不用刪 1170 8/31 mj2124 ◇ 多重分身發文 1171 8/31 mj2124 ◇ 多重分身發文(同ip第三個分身) 以上兩篇乃檢舉 shouijohn fitten shan0liu 三者為同一人的分身帳號 以下是fitten等人多重帳號的證據。 https://i.imgur.com/6b04UtX.jpg
https://i.imgur.com/kvHv3Li.jpg
https://i.imgur.com/Wv5v3dA.jpg
D. 以上僅針對多次寫信,板主都未處理的fitten、shouijohn違規案,提出相關信件及 說明。但板主不是只有針對fitten、shouijohn的違規文章不予處理。還有其他違規 文章不處理,例如espnstar的違規超PO文章也沒刪除(證據19~21)。 如果組長認為板主Tonyc這樣還不算廢弛板務、不算違背刪除不當之文章的責任,我 可以再提供其他板主未刪除違規文章的證據。 附上證據(轉錄文章) [證據] 1.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證據] 2.Actuary 板規 [證據] 3.本人8/23檢舉fitten的信 [證據] 4.本人8/24檢舉fitten的信 [證據] 5.板主8/28回復本人檢舉fitten的信 [證據] 6.本人8/31回復板主8/28fitten檢舉案的信 [證據] 7.fitten 8/11的PO文 [證據] 8.fitten 8/14的PO文 [證據] 9.fitten 8/24的PO文 [證據] 10.fitten 8/29的PO文 [證據] 11.fitten 8/30的PO文 [證據] 12.本人8/25檢舉shouijohn的信 [證據] 13.本人8/26檢舉shouijohn的信 [證據] 14.板主8/28回復本人檢舉shouijohn的信 [證據] 15.本人8/31回復板主8/28shouijohn檢舉案的信 [證據] 16.shouijohn 8/25的PO文 [證據] 17.shouijohn 8/30的PO文 [證據] 18.shouijohn 9/1的PO文 [證據] 19.espnstar 6/29的PO文 [證據] 20.espnstar 7/3的PO文 [證據] 21.espnstar 7/5的PO文 [證據] 22. shan0liu 9/10的PO文 (9/10補充的新證據) ※ 編輯: livingocean (218.166.201.196), 09/10/2017 21:4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