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_TaiwanPlaz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先看板規關於自產自銷的定義 (2) 自產自銷: 包含所有自己生產自己銷售之物品 因難以界定是否於販賣行為中獲利 例釣蝦場釣蝦後賣蝦, 或自製手工藝品自賣 即以賣家營利, 違反板規論處 在意圖考量上需有利於受處罰者 我定價的依據是帳號本身 而不是取決於帳號的內容 即使我將角色刪掉 我仍會定價2000 並不如一般遊戲帳號 將角色刪掉 帳號的價值就會砍半 假如無視我推文所附 8591帳號交易網的網址 那全案將會明朗很多 vi000246:GW2帳號 板友價2000 可清楚了解 我賣的是帳號 而不是角色 該網址只是助於板友明白該帳號內容 2000的售價乃基於買價而來 因此本案引用自產自銷實屬牽強 既然這樣 就該引用低買高賣這條文 板規低買高賣寫道 低買高賣: 包含所有賣價比買價高之物品 板規寫得很清楚 是"買價" 而不是官方訂價 和板主所言至始至終都是用官方訂價為依據似乎不太相符 低買高賣 顧名思義 係低價買進 高價賣出之行為 而我買價2100 賣價2000 屬高買低賣 應在合法範圍內 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 既然不適用自產自銷 板主就不應將重點著墨在售價與官方訂價 然後用條模凌兩可的板規將我定罪 ※ 引述《camry2006 (只是懶得關電腦)》之銘言: : 推 vi000246 :GW2帳號 版友價2000 http://ppt.cc/A~Xe 09/25 18:22 : 上行推文為vi000246在置底賣區所寫 : 查訪GW2店內實底包售價為台幣1950 : 網路購買數位標準版:售價為59.99美元 (折合台幣約1800) : 何以vi000246出價卻比此兩種價錢還要高? : 再經查看vi000246網址中的說明 : 此販售的帳號並非全新未使用的帳號 : 而是vi000246已玩過一段時間 : 售價會高於數位標準版甚至實底包售價 : 乃是vi000246將自己在遊戲中所得到的物品完全轉嫁給買家 : vi000246遊戲中所得到的物品,必無需金錢才能購買到的虛寶 : 全為vi000246遊戲進行過程中所得到 : 此一轉嫁已符合自產自銷之營利行為 : 之後vi000246更想以自己購買的2100價格為依據 : 來說明自己並無營利意圖 : 但官方的售價自始至終全無變動過 : vi000246自行加價向他人購買帳號 : 因故要轉售卻不願以官方售價為基準 : 板主審核買賣售價一直都以官方售價為基準 : 因為這是最公平且最公正的價格 : 不會因商人哄抬物價的黃牛行為而誤判 : 所以只要賣家售價高於官方售價,皆一律以營利判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07.174.109 ※ 編輯: vi000246 來自: 120.107.174.109 (09/28 09:08)
chairlechiu: 多數的地方板主都是以官方定價為主耶... 09/28 09:14
camry2006:現今出售時就是含角色一起賣 而非已刪除 09/28 11:32
camry2006:角色有無價值也是你自己在說 09/28 11:33
camry2006:若僅是單純出售帳號 何必還要出示角色及擁有的寶物? 09/28 11:38
vi000246:目的是讓買家覺得物超所值 同樣帳號 我卻附贈很多物品 09/28 15:56
vi000246:就跟買電腦會送你一些試用軟體 散熱墊等物品同理 09/28 15:58
camry2006:那些物品不就你在遊戲中得到的? 09/28 16:38
camry2006:官方定價沒變動過 你卻賣得比官方還要貴 09/28 16:40
camry2006:只因你附加在遊戲中得到的物品 不正是自產自銷? 09/28 16:41
camry2006:此筆買賣 你的帳號就是內含角色來一起賣 09/28 16:46
camry2006:判定你以角色的附加物品來加價 將售價定比官方高 09/28 16:50
camry2006:符合板規自產自銷之營利 09/28 16:52
camry2006:其餘你個人向黃牛買賣的過程不屬本案討論 09/28 16:59
vi000246:我認為板主以先入為主觀念 認定我自產自銷 09/28 17:02
vi000246:主觀認定我定價是基於角色內容 我認為有失公允 09/28 17:03
vi000246:請您先了解我定價的意圖 了解後再行宣判還不遲 09/28 17:06
camry2006:本人不再多言解釋你所違規之理由 請組務長判決 09/28 17:06
vi000246:我的意圖是避免虧損 提早脫手 而非意圖從交易中獲利 09/28 17:07
vi000246:既然如此 就不適用自產自銷這條 09/28 17:08
benny0125:假設原價1000的票 你買了黃牛票2000 現在要賣1500 合理? 09/28 17:15
vi000246:買賣本就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我能開價一萬 09/28 18:12
vi000246:沒人買也是我家的事 總之沒違反板規 09/28 18:12
chairlechiu: 但是PTT不能違反教育部的規定 不是你說了算阿 09/28 23:10
peanuts8566:要願打願挨的買賣請到其他管道,不要到學術網阿.. 09/29 13:09
vi000246:抱歉我的解釋粗魯些 是不合理但合法 有些人就是聽不懂 09/29 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