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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過置底的 "[公告] 申訴前當事人必閱須知 & 申訴流程圖" 了嗎? (yes/no)? ============================================================================== 申訴人:(你的ID) Kamiya 被 告:(看板英文板名+申訴板主ID) BigBanciao justBLuE 請 求:(希望判決結果為何?) 1 舉出裁罰依據而非以自由心證任意處罰私下有過節的版友 2 撤回水桶並針對以亂版之污名灌於我之行為公開道歉 3 身為版主應依版規行事而非偏袒或惡意針對某造 理 由:(您認為板主裁量有所不當之處) 因為我在版上對違反版規之心情文噓文 版主便以我連續(兩次整)噓文判決我為亂版 但版上更多對我連續(超過兩次)或者惡意噓文者卻刻意(經我舉報)不處理 此為不當之一 同時,BigBanciao版對於噓文相關版規僅有兩條 一是禁止無意義(張爸或廣告文)推噓文 二是表示文章內的糾紛應由私下解決 版主明知無法套用任何版規將我水桶 便設法以虛構的「亂版」(版規並沒有這條規定) 將我水桶一個月 此為不當之二 然而,對於同樣(或者以上)的噓文卻又不比照辦理 處理版務似乎夾帶私人情緒、具有針對性 也就是我前述之「不當之一」 經我申訴 版主屎用以下藉口,回覆我的申訴 「未在板規闡述事項中,板主會依當下狀況斟酌給予判決,並增修板規納入」 然而,此規定除本來就有流於自由心證之嫌 實際上,如前述版主的作為 也證明了版主的確藉由此條模糊的版規 無限上綱版主權利 同時此藉口與當初判決水桶使用的理由亦無關係 顯為事後臨機一定,隨手撚來的敷衍藉口 此為不當之三 最後,在前述總總扭曲的前提下, 版主亦無根據他最後引用的這條規定 「……並增修板規納入」 也就是為罰而罰,卻連自己引用的漏洞都沒有好好填上 此為不當之四 舉 證:(文章備份+公告通知+與板主溝通記錄 請轉錄到組務板) 請見後續轉文之附件 註: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轉錄 ctrl+x」到組務板,不可複製貼上;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不可複製貼上; 違規的文章備份可請板主提供,判決公告可自行「F」轉寄自己信箱後, 再轉錄到組務板。 備註: 私下過節之事因與申訴主題無關,在此不多作討論 但我仍可以針對版主的回應中的說謊部份提出證據反駁 在我與版主針對本次處罰申訴的回應中 版主「我...好像是第一次看到你的ID欸 ^^"」明顯是說謊 因為在稍早之前,版主便因為我和另外一位版友對買賣文以及延伸的問題申訴 版主有特地回信給雙方並且同時將信件副本給另外一位版主 故版主絕對無法主張自己「因為過去未見過該版友,絕不可能有私怨」的邏輯 以上申訴 懇請組務明察、處理 補充說明 版規規定版上除禮拜五不可張貼買賣文 且有發文資格限制 但版主因為自身現實生活忙碌或者其他原因 並沒有在照顧看板 常常造成版上有許多違規買賣文流竄 版規變得形同虛設 如版主沒有請假 卻又不善盡管版責任 便是瀆職 關於此點 組務可以核對版上買賣文發表以及終於被清除的時間落差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4.8.215 ※ 編輯: Kamiya 來自: 36.224.8.215 (07/19 1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