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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martica 信箱] 作者: martica (聽風的聲音) 標題: Re: 檢舉處理相關,請回應。 時間: Thu Sep 26 00:46:27 2013 ※ 引述《dragonpin (新店板的龍哥 ^_^)》之銘言: : 關於你的提問,我已經又於板上公告說明, : 且新板規並無「定案」,目前僅在試行階段, : 此階段中,我也無水桶任何板友,百分之九十皆運用「提醒」方式為之, : 只有百分之十以警告處理,也並無影響這些板友的發言權力。 : 9/30將會結束試用期討論,10/6前將會讓板友公投板規, : 請你多一點點耐心,好嗎? : 此外,對於檢舉案你還有要發表的意見嗎? : 如果有,我們繼續討論;如果沒有,那我就會宣告結案,並告知雙方我的判決, : 如有需要,我會公告於板上。 : 如對我的判決不同意,可以向組務提出申訴。 : 謝謝。 你沒有回答我的問題,而只是趁早辭職謝罪。 9/30試用期結束前,都有權討論新板規問題, 你大陣仗刪文、警告處理,證明你的氣度, 只顧自己認知中的情,不尊重真正的法理。 至於信件內容,我公開我寫給你的部分, 涉公務該案件內容也匿名處理,我想可受公議。 至於你的作法,已有板友提出你違規失職刪文。 你記我的警告,在需要舊板規2時,突然打翻自己新板規2。 既不尊重自己提出的板規、先前大家的討論, 也不尊重有意見要微調試行中板規的需要。 我一開始質詢你政見反覆不定,驗證了這個事實。 你出選的心意也許是好,但你沒有尊重民意, 我只看到一個很會講話的板主,施政儘量說服,規避問題,打高空, 有爭議則刪文、警告處理。 你想要大家都愛戴你,但你沒有想過這不是你的個板。 既然你公告辭職,當然尊重當事人決定。 只是到底真相是什麼,公道不見得只存在板面上。 我也不會放棄檢舉你違規一事。 另外,既然你全盤推翻自己的新板規,沿用舊板規, 我想就這點而言,你要繼續處理申訴案,就無法再堅持推文修文處理。 就這點上,你是否要繼續審理,我其實一點都不期待判決。 你早就偏離中立、客觀第三人的立場,當然,如果你還認為自己能平心靜氣處理的話。 我一直希望的是,你能認真看待這些質疑, 妥善處理,看來,你只是當別人都在針對你,沒想過自己處理和所做一切的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129.12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martica (61.57.129.120), 時間: 09/27/2013 03:09:33
dragonpin:呃……這封信原來是「溝通」啊!我以為是指責我。 09/28 00:30
dragonpin:而且所公開的私信內容,包含一大段我寫的協調文字。 09/28 00:32
dragonpin:跟「受檢舉人」是否被匿名無關。 09/28 00:33
dragonpin:而且此篇信件主題亦為原檢舉案,與本申訴案無關。 09/28 00:46
dragonpin:申訴人以它案信件內容,做為本案之溝通證據…… 09/28 00:47
dragonpin:此亦有提供偽證試圖影響小組長之「嫌疑」,請明察。 09/28 00:48
martica:請你看清楚這封信,我從頭到尾都針對板務問題回應你,還有 09/28 00:56
martica:我發板務文,也並非針對不服檢舉判例,而是針對板規與站規 09/28 00:59
martica:衝突,以及你、dragonpin板主是否仍維持中立這件事討論。 09/28 00:59
martica:你覺得是指責,但你毫無回應之誠意,最後只丟下不負責任的 09/28 01:00
martica:「隨妳高興」。我實在認為你沒有溝通意願,並於前一封信 09/28 01:01
martica:說明如對判決不同意,請去組務檢舉我。 09/28 01:02
martica:另外,在板上我於板友認為「板主違規刪文」該文下發表 09/28 01:03
martica:我將對參考這樣的判決去組務板檢舉。dragonpin板主也在下 09/28 01:03
martica:方推文,就代表已知情,實在沒有理由錯認這篇為#1IHRVSIE 09/28 01:04
martica:反證資料中的檢舉違規言論案。 09/28 01:05
martica:稍晚提供該板友文章為證據,下方有討論,請小組長明示。 09/28 01:06
martica:請參: #1IHRmVhf 09/28 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