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natasha5460 :不要紅紅地噓人愛吵了,噓了半天噓的最愛吵。 09/25 06:29
推 natasha5460 :意思就是每次噓人愛吵的自己最愛吵。 09/25 06:32
推 natasha5460 :哪一次不是沒頭沒腦噓人一句很愛吵,爭端才開始的? 09/25 06:43
→ natasha5460 :要噓也噓個有內容的,舉例。噓東西高於原售價。噓不 09/25 06:43
→ natasha5460 :符發文規定板龜在吼了。噓講話用字遣詞帶髒話。噓沒 09/25 06:43
→ natasha5460 :公德心破壞建設或環境。。。要噓也要看情況吧?又不 09/25 06:43
→ natasha5460 :是在玩olg,看不爽多開幾隻分身上來噓。。。 09/25 06:43
感謝樓上,幫忙點出本板噓文爭吵及交易文爭端,
但似乎偏離本文主題「新板規未公投即上」衍生的侵權問題,以及板主施政高喊重情理,
卻不顧板上輿論,不斷違反民主程序的剛愎自用做法。
希望板友們接下來討論能回歸正題,謝謝。
※ 編輯: martica 來自: 61.57.129.120 (09/25 07:01)
推 natasha5460 :交易文那個只是舉例,所謂的"噓之有物",不要一句沒 09/25 06:57
→ natasha5460 :頭沒尾的"愛吵"就惹出更多爭端。。。講句難聽的,人 09/25 06:57
→ natasha5460 :家討論議題,你跑進人家文章噓人家愛吵,(更誇張的 09/25 06:57
→ natasha5460 :還說人家偷渡政治文,拜託一下,眾人之事的研究管理 09/25 06:57
→ natasha5460 :就是政治,嚴格要算,每篇都是政治文,幹嘛說人家偷 09/25 06:57
→ natasha5460 :渡?)那人家覺得委屈受辱,是不是可以檢舉你毀謗? 09/25 06:57
→ natasha5460 :那板主就天天處理這些就好了,我們是選一個板主來當 09/25 06:57
→ natasha5460 :實習律師的喔? 09/25 06:57
推 natasha5460 :我以上講的這些,是要先告訴等下要跑出來噓妳又在吵 09/25 06:58
→ natasha5460 :的人,這樣瞭了嗎原波。。。 09/25 06:58
不懂妳幫我還是害我...唉。
噓 littlesss :again 09/25 07:04
未解決的問題,當然會一直出現。
當板主說,「我很不想佔用大家板面」柔性呼聲的同時,
我也想說,我也 很 不 想 將同樣的問題上一直重申,
而且不斷信件溝通都無效。
同樣的點,衍生出更多具爭議的案件,
這些聲音不用我說,還是會繼續存在。
我要說,沒有人會想一直處理麻煩事,
在清晨寫這麼長篇的文章,也絕非覺得好玩,
我可以用最節省力氣的方法,就是離開新店板,關掉PTT。
但事實是,新店板也不會因此平靜。
如此,請板主正視問題,不要再講好聽的場面話,實則規避問題,
交由板友自行承擔。
※ 編輯: martica 來自: 61.57.129.120 (09/25 07:24)
推 logen :溫馨就是不准有異見啊 有意見都鎖文鎖掉囉 09/25 09:20
推 bloodyway :雖然我只看一點直接END了 不過比起有想法有思考的吵 09/25 09:24
→ bloodyway :為噓而噓的人才叫愛吵吧! 之前聽別人說過有一種人 09/25 09:26
→ bloodyway :在別人爭取權益時 反對的罵的比誰都大聲 但是別人爭 09/25 09:27
推 bloodyway :取到以後 原本那些反對的人 行使權益又跑的比誰都快 09/25 09:29
→ bloodyway :用的比誰都開心 呵呵 :) 09/25 09:30
推 tracyxcat :真的請版主不要在那邊打哈哈 自以為大家都接受... 09/25 09:33
→ natasha5460 :溫猩洨妹。。。 09/25 09:33
推 bkillusion :年輕人中就是年輕人 09/25 09:45
→ bkillusion : 終究 09/25 09:46
推 david64586 :太衝動了 09/25 09:46
推 cicatrix :離開會比較快 我都懶得吵了 09/25 09:50
推 cicatrix :民主的真締就是在一堆差不多水平的人中選個順眼的 然 09/25 09:52
→ cicatrix :後換個人罵而已 我覺得選個石頭做可能要好一點 09/25 09:52
推 cicatrix :有熱情是好事 09/25 09:56
※ 刪除原因: (已被dragonpin刪除) 違反板規2
※ Deleted by: dragonpin (112.104.12.167) 09/25/2013 09:58:17
※ Delete Reason: (已被dragonpin刪除) 違反板規2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dragonpin (27.147.2.224), 時間: 09/27/2013 23:04:09
→ dragonpin:嗯,剛剛撈到另外一篇,應是原po說的修改版。 09/27 23:05
→ dragonpin:小組長抱歉啊,我第一次用資源回收桶功能。^^ 09/27 23:07
→ weedyc:好的,感謝 dragonpin 協助將證據補全。 09/27 23:07
推 martica:請小組長協助查明組務板刪文紀錄,感謝。 09/27 23:08
→ weedyc:@martica: 請問你是要查什麼組務板的刪文記錄? 09/27 23:10
推 martica:稍早,印象中看到drag第一次轉即是正確的檢附證據,我有特 09/27 23:13
→ dragonpin:她在說,我之前把我信箱中的回信備份直接貼過來 09/27 23:13
→ martica:別核對推文內容是否和我檢附證據相同,是相同的。但再看已 09/27 23:13
→ dragonpin:可是經小組長要求,我刪除的那篇。 09/27 23:14
→ martica:變成我自刪的文章,所以,我對這篇推文drag所說有疑惑。 09/27 23:14
→ dragonpin:她認為我故意提供偽證。 09/27 23:14
→ dragonpin:我光明坦蕩,交由小組長裁定吧。 09/27 23:15
→ weedyc:@martica: dragonpin 板主第一次轉錄的確就是寄信退備份給 09/27 23:19
→ weedyc: 你的那一篇,不過我認為直接將刪除的原文由資源 09/27 23:19
→ weedyc: 回收桶轉錄於此才是直接證據。 09/27 23:20
→ martica:了解,感謝小組長幫助釐清。 09/27 23:20
→ weedyc: 目前看來你發了兩篇,組務這樣理解是否有誤? 09/27 23:21
→ martica:我發的第一篇,清晨存在板上不到一分鐘,後因更正內容刪除 09/27 23:23
→ weedyc:@martica: 好的,了解。 09/27 23:26
→ martica:必須特別澄清,第一篇為我自刪,非本案警告刪文的文章。 09/27 23:33
→ martica:請示小組長: 若為非本案錯置的檢附證據,是否該留存? 09/27 23:41
→ weedyc: 主有提到你主動公開私人信件內容,故第一篇自刪 09/27 23:54
→ weedyc: 文目前有提供組務作為證據之必要。 09/27 23:55
→ weedyc: 唯其是否足以充份說明雙方立場,需待組務將雙方 09/27 23:55
→ weedyc: 證據均檢視清楚後才會做出判決,還請耐心稍候。 09/27 23:56
推 martica:了解。請小組長參考申訴文中提及的舉證考量,感謝! 09/28 00:02
→ weedyc:是,所有轉錄過來的文章一定都會仔細了解清楚的。:) 09/28 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