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edyc (猴子)
站內L_TaiwanPlaz
標題Re: [建議] 多重分身查詢之疑問
時間Fri Oct 11 00:13:10 2013
※ 引述《Qoommmmmmmmm (QQQQQQQQQQQQQQQQQQQQQQQ)》之銘言:
: 二、發文規範
: (2) [新增] [請辭] [更換] [申請] 等標題之發文者限本組內板主。
: 板務檢舉請使用 [檢舉],板務申訴請使用 [申訴],
: 建議或討論事項請使用 [建議]
: 討論事項:
: A案. #1IH5dq60 (L_TaiwanPlaz)
: [檢舉] 宜蘭版版主消極處理"疑似"多重分身
: B案. #1IKJAfx5 (L_TaiwanPlaz)
: 591 m 10/06 camry2006 □ [申請] 多重帳號查詢 (Kaohsiung 2013/10/6)
: 此兩案件相似,不同板主就不同作法,那多重帳號查詢判斷的依據在哪??
: 一.A案
: A案板主回應
: #1IH5iKxT (L_TaiwanPlaz) #1IH7I-pQ (L_TaiwanPlaz)
: 節錄A案板主回應:
: 作者: cleanwind (C.Y.)
: 標題: Re: [公告] 發文門檻連署結果
: 時間: Thu Sep 26 23:25:03 2013
: 申請查詢要兩帳號皆有違規事實,
: 且看板板規無法處理之行為,
: 才能送至小組要求請帳號部認定。
: 附上多重帳號處理辦法之部分條文:
: 申請流程:
: 由申請人於該事件所屬的組務板提出, 需詳述案件經過, 檢附各項證據文件,
: 並請當事人到案說明 (註二). 提出申請視同申請人願對該項檢舉負責.
: 該組務板直屬組長於審理後認定當事人不適用於一般板務行政懲處後, 可至
: 多重帳號板(ID_Multi)提出附議申請, 附議申請時亦需檢附前項所述文件.
: 提出附議申請視同附議人願對該項檢舉負責.
: A案小組長回應
: #1IHnYaNX (L_TaiwanPlaz)
: 節錄以下:
: : 詢問版主:此人為何已經水桶還可以開分身推文
: 多重帳號之判定非屬板主權力,乃歸帳號部管轄,
: 且需一定程序及時間調查,非檢舉者所言之簡易認定。
: : B.
: : C版主回應
: : 帳號不同,視為不同使用者;
: : 且另一帳號未積極違規,無法送帳號部懲處。
: 同上,未送帳號部判定多重帳號之前,板主的確不應簡易推定其為多重帳號。
: : C.
: : 本人
: : 詢問版主:
: : 已經水桶了還可以開分身推文不是很詭異的一件事情嗎?
: : 你要不要問問看你的小組長?
: : ip已經給你了 還缺什麼?
: : 所以你不能申請查詢嗎???
: 同上,並未確認其為多重帳號,故無「水桶後開分身推文」之疑慮。
: : D.
: : C版主回應:
: : 申請查詢要兩帳號皆有違規事實,
: : 且看板板規無法處理之行為,
: : 才能送至小組要求請帳號部認定。
: : 附上多重帳號處理辦法之部分條文:
: : 申請流程:
: : 由申請人於該事件所屬的組務板提出, 需詳述案件經過, 檢附各項證據文件,
: : 並請當事人到案說明 (註二). 提出申請視同申請人願對該項檢舉負責.
: : 該組務板直屬組長於審理後認定當事人不適用於一般板務行政懲處後, 可至
: : 多重帳號板(ID_Multi)提出附議申請, 附議申請時亦需檢附前項所述文件.
: : 提出附議申請視同附議人願對該項檢舉負責.
: : 帳號站長確認相關證據文件齊備後, 會將申請案予以標記, 並進入調查流程.
: 此部分板主理解無誤。
: 二.B案
: B案板主:
: 多重帳號申請文:#1IKJAfx5 (L_TaiwanPlaz)
: 申請內容:aarist 2013/9/30 因營利行為在高雄板被水桶一個月(證一)
: 依規定,一個月內在高雄板不得發/推文
: 卻於2013/10/4 改使用分身light6930 (證二)
: 繼續於高雄板上推文(證三)
: 規避aarist 所犯之罰則。
: 已違反高雄板規
: 3-5.1 主帳號已受處罰之分身規避情形處置方式
: 主帳號水桶期間之確定使用之分身帳號(由帳號部判定),視為同一使用者,板
: 主可斟酌情形及嚴重性處以與主帳號同樣期限之水桶。若於主帳號水桶期間確
: 定使用分身帳號再次觸犯板規者,主帳號得以延長分身所應處分之水桶期限,
: 並將綜合之水桶時間加長一倍,其分身帳號並處以與主帳號同樣期限水桶。
: 請小組長代為申請多重帳號查詢,謝謝。
: B案小組長回應當事人檢舉案:
: #1IKiBIyJ (L_TaiwanPlaz)
: 節錄如下:
: 首先,根據以下三點將 aarist 和 light6930 送帳號部審查是否為多重帳號並無不妥。
: 1. aarist 被水桶
: 2. 高雄板板規 3-5.1 有敘明:
: 「主帳號水桶期間之確定使用之分身帳號(由帳號部判定),視為同一使用者,板
: 主可斟酌情形及嚴重性處以與主帳號同樣期限之水桶。」
: 3. 板主有附上 aarist 和 light6930 短時間內同 IP 的證據
: ===========================我是分隔線===========================
: A案,在分身帳號為積極違規前,板主是以一般板務行政行政懲處記點。
: B案,分身帳號並無積極違規,板主沒有處置一般板務行政懲處(警告.水桶.劣退)情形下,
: 直接送帳號審核,請問當事人犯行佐證相似,不同板主不同作法,小組長處置也不同嗎?
: 為何小組長B案不採用A案中板主跟小組長回應中的D段判斷??
: 那是因為兩案不同板的關係才有不同的判斷嗎??但是當事者證據相同阿。
: 以上提出之討論事項,請小組長跟各位板主替在下解惑?
首先,需要再重申一次:
多重帳號之判定非屬板主權力,乃歸帳號部管轄,
且需一定程序及時間調查,非檢舉者所言之簡易認定。
#1IHnYaNX (L_TaiwanPlaz) 檢舉案中,
I-Lan 板板規並沒有多重帳號相關條文,
故欲申請多重帳號查詢需:
1.複數帳號均違規
2.有相關證據
3.板主認為不適用於一般板務行政懲處
在此狀況下才會跳脫板務層級處分,
可提請帳號部查詢多重帳號。
#1IKJAfx5 (L_TaiwanPlaz) 申請案中,
Kaohsiung 板板規有多重帳號相關條文,
故欲申請多重帳號查詢需:
1.主帳號已受處罰,但有分身規避/違規情形 (Kaohsiung 板板規 3-5.1)
或 複數帳號之行為雖分別均未違規,但若為同使用者持有則該行為會違反板規
(Kaohsiung 板板規 3-5.2)
2.有相關證據
在此狀況下需先經由帳號部判定為同人持有,才能回歸板務層級處分,
(因此本狀況也不適用於一般板務行政懲處,因為板務並不能自行判定多重帳號。)
故提請帳號部查詢多重帳號。
雖然使用者看來均為多重帳號查詢申請,但兩案件本質上不同。
以上說明。
weedyc @ TaiwanPla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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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232.112.47
推 applepies:推一個,沒錯,簡單說,小組長的職責中對於分身帳號的處 10/11 00:15
→ applepies:置,只有確定是否需轉送帳號部,並在帳號部判決之後傳轉 10/11 00:15
→ applepies:錄告知板主的責任,分身是否違規該受罰、退註、砍除,仍 10/11 00:16
→ applepies:由帳號部決定,因為基本上分身處置小組長負責送函和轉錄 10/11 00:16
→ applepies:結果,並無處置帳號的權利。 10/11 00:17
推 RogerLo:很清楚 10/11 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