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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vi000246 信箱] 作者: camry2006 (http://ppt.cc/hWhD ) 標題: Re: 關於高雄板板規 時間: Thu Oct 24 14:22:36 2013 本人與navicrops前板主 未訂定過有關 官方訂價 之相關板規 不懂你提出要編進置底的板規的恰當說法 [公告] 反推薦請確實說明 旨在提醒發文者需於標題、內容明確說明 若只顧說明自己所知的個板文,無法讓人明確了解所指為何 已違反 2-0 高雄板看板規則宣告及看板內容定義 以無關高雄、無關本板為由刪除文章 此點本是發文者應知之事 故無需另外條列於板規中 謝謝 ※ 引述《vi000246 (FireCarbon)》之銘言: : 不好章思 我搜尋不到這篇文章 : 另外我的意思是 這些新增的板規 : 是否要編進置底的板規比較恰當 : 而不是採單獨公告的方式 : ※ 引述《camry2006 (http://ppt.cc/hWhD )》之銘言: : : 請問這些規定是哪裡有問題? : : 若你想知道本板反推薦在PTT站效力 : : 可參考 : : 法務務站長longbow2的回文 : : #1I1I1V1w (L_TaiwanPlaz) : : 謝謝 -- Kaohsiung 板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CC) (BY) (NC) (N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4.135.202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vi000246 (106.1.29.31), 時間: 10/24/2013 15:0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