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bulong (ㄅㄨㄅㄨ)
站內L_TaiwanPlaz
標題[建議] tainan 台南版規
時間Fri Nov 8 23:22:46 2013
建議事項:
我於11/7在台南版po交易文交易折價卷,但在一分鐘後被版主peanuts8566
刪文加水桶30天,當我意識到版規,都來不及刪文就被水桶了,
我真的不是有意的!在和版主討論不成,他叫我來申訴。
我只是想可以不要水桶那麼多天嗎?而且未給予警告就直接水桶,
都還來不及反應,也不是有意的。
水桶那麼多天真的會很不便利,沒辦法發文推文請告知資訊,
或者和人討論資訊,非常不便利!想說地方性的版面,
台南版是可以和大家互相交流資訊的,是很便民的!但水桶那麼多天會很不方便。
我也知道版規,只是發文前突然忘記,我知道我的錯,但真的不是有意的!
想與討論建議版規是否能給予警告不要水桶那麼多天,或者在水桶之前
能給與警告發文者自行刪文,不刪文再水桶...等等方法
不然發文不到一分鐘馬上就被水桶,真的來不及反應,
至少有個通知在時間內刪文也是個方法
當然也希望版上就整齊便民的,懲處決的時間太久了,變得很不方便
辛苦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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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136.26
→ iloveqk99:那你為什麼不發文前先看板規? 11/09 03:27
→ ra065311:初犯若瞭解所違規事項可來信,經確認明暸板規,來信7天 11/09 07:16
→ ra065311:後可提前解除禁言 11/09 07:16
→ ra065311:以上節錄自台南板板規第1條H項 11/09 07:16
推 benny0125:所以已經是累犯,而非初犯?理由真多 11/09 09:43
推 ttnakafzcm:不是初犯恩 Sorry 如果是我我也是不理你的 11/16 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