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rash0309:已報名 01/10 17:22
→ proshowb:推個讚!!謝謝樓上~ 01/10 17:46
推 ptter56:推 01/10 17:48
推 youngpool:你們是有申請的財團法人之類嗎?不然依法不能招募志工 01/10 18:16
推 youngpool:網路上找不到你們是有登記的喔..如無證明則為非法 01/10 18:18
→ youngpool:請自刪吧,不然就置底推文檢舉了 01/10 18:19
推 win2000:就算精通法律,這樣下去會有人支持嗎?沒有天怒人怨就好了 01/10 18:22
推 lahugh:推一個。不管合不合法、感覺不錯。 01/10 21:28
推 youngpool:這法條是因為事實上很多單位接了政府的case 01/10 21:32
→ youngpool:裡面是有聘請工讀生的相關費用的,可是都中飽私囊 01/10 21:32
→ youngpool:然後再來募集志工,藉此牟利 01/10 21:33
→ youngpool:還有台中版本來就規定不能發非法文章 01/10 21:33
→ proshowb:可以請問相關法條是來自哪裡嗎?一直查不到。 01/10 21:43
→ proshowb:我們完全是志工並無前者所謂的接了政府計畫 01/10 21:44
→ proshowb:這一次進到女中是我們逐一拜訪後,剛好校長有興趣 01/10 21:45
→ proshowb:我們才能進到學校裡,目前組織正在申請中,所以我們不募款 01/10 21:46
→ proshowb:只想要成為一個平台,讓社會善意有機會跟學生連接。 01/10 21:47
→ proshowb:其實我自己也是志工,幫忙發文的,參加過兩次覺得不錯 01/10 21:48
→ proshowb:所以才來這裡請求大家的協助,請看了這篇參加的志工放心 01/10 21:48
→ youngpool:志願服務法裡面列訂,招募志工須將計畫送審 01/10 22:01
→ youngpool:且運用機關必須是政府核可或是登記之機關 01/10 22:01
→ youngpool:詳細有哪些單位可以運用 你可以到志工板查詢 01/10 22:01
→ youngpool:現在不是你的牟利跟目的有問題,是你這樣根本是違法 01/10 22:02
→ youngpool:做好是做善事是一回事,但記得要用對方式 01/10 22:02
→ youngpool:補充,志工相關的主管單位有個縣市政府跟內政部 01/10 22:02
→ youngpool:有問題可以打電話去問....這篇還是及早自D吧 01/10 22:02
推 busha:yo大說得對..這不是天怒人怨跟牟利的問題.. 01/10 22:21
→ busha:籌組中程序未完成就不算合法.. 01/10 22:22
→ busha:而且募款帳號跟招募志工也是兩回事.. 01/10 22:23
→ busha:主要是你們要有組織立案名稱跟核備的招募計畫 01/10 22:23
→ busha:否則你們之後登記的志工時數也會有問題 01/10 22:24
推 gun5566:檢舉處理中 鎖文處理 01/10 22:49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youngpool (111.252.27.118), 時間: 01/11/2014 01:2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