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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daible 被申訴人:camry2006 看板板名:Kaohsiung 申訴訴求:買賣文被視為營利而水桶 申訴內容: 因4/18於高雄板置底買賣文推文販賣物品(推文已被刪除) 推 daible :[生活]手機腳架+無線自拍器 http://0rz.tw/yGAuU 04/18 11:57 → daible :多買全新 衛武營面交 [600] 04/18 11:57 被板主視為營利(低買高賣) 向其去信澄清依據該合購文並無低買高賣 因為是境外合購 總價103rmb+17.5rmb/kg=120.5rmb=602.5ntd 賣600 我並無營利! 其表示(摘錄自信件,請參閱下篇文章) ======================================= 該組合售價為103rmb,換成台幣約為515NT 此為原售價! 其他另外產生之費用皆不得藉故加入售價中 閣下預售600已高於原售價 確認違反 2-1 買賣僅得在置底買/賣區推文。 以非營利為目的,且交易地點需在高雄市區內,違者水桶。 ======================================= 該板主不採計國際運費的意思 但依據高雄板買賣文板規 二、 買賣管理辦法 除徵求員工,凡涉及金錢之交易行為即屬買賣。 一律禁止發表於板上(含簽名檔),違者退文。 包含轉讓、割愛等類似用詞。合購、代買、出/合租、團報、門號轉讓亦同。 2-1 買賣僅得在置底買/賣區推文。 以非營利為目的,且交易地點需在高雄市區內,違者水桶。 2-1.1 營利行為包含: 低買高賣、贈品轉賣、收取傭金、自產自銷、收取代買費/服務費等。 2-1.2 置底賣區推文需註明面交地點。 禁止郵寄、宅配、超商取貨...等無面交之行為。 其中並無清楚定義低買高賣 而非板主自我認定之"其他另外產生之費用皆不得藉故加入售價中" 且我是境外合購,國際運費本來就是我購買之成本 故我認為板主應去修訂清楚板規 而非以字詞"低買高賣"去自我解釋 請板大查明還我高雄板發文權利,謝謝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9.192.13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398749869.A.7AA.html
camry2006:不知你為何沒轉第二封說明信 所以先幫你轉上來 04/29 21:38
camry2006:回信中已說明 不再做回應 謝謝 04/29 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