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_TaiwanPlaz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申訴人:kutkin 被申訴人:ccshih5566 看板板名:I-LAN 申訴訴求:宜蘭板板主ccshih5566未依板規,而是引用他板板規做為依據水桶 申訴內容: 一.事實 我在I-LAN回覆ccshih5566的公告,被刪除並水桶--22706篇 22704 7/23 kitty7108 □ [買賣] 綠幫寶適S號2包 22705 ~ 2 7/23 kutkin R: [閒聊] 北宜直鐵 > 22706 sX2 7/23 - □ (已被ccshih5566刪除) <kutkin> 見水桶公告 22707 2 7/23 tcurichel □ [問題] 請問今天蘭陽大橋有封橋嗎 22708 ! 2 7/23 ccshih5566 [公告] 水桶名單kutkin 但是I-LAN板板規並沒有禁止回覆公告 ┌─────────────────────────────────────┐ │ 文章代碼(AID): #1Jlaoi0r (I-Lan) [ptt.cc] [公告] 宜蘭版相關使用規定(2014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I-Lan/M.1404980396.A.035.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板主ccshih5566主張 依據宜蘭板 板規8. 使用看板應遵守未列於上方之法律、站方規範與群組規定。 說我違反了L_TaiwanPlaz的板規 (3) 非小組長以上職位者禁止使用 [公告][判決],此類文章並禁止回文, 違者依情節輕重得予逕行刪文或劣退。 所以 我在I-LAN板的發文,被根據L_TaiwanPlaz板的板規處分 我的申訴: L_TaiwanPlaz的板規適用對象為在L_TaiwanPlaz發文的使用者, 而非I-LAN板的使用者。 為何在I-LAN板的使用者會適用L_TaiwanPlaz板的板規呢? 板主使用"使用看板應遵守未列於上方之法律、站方規範與群組規定。" 認為我在I-LAN板違反了L_TaiwanPlaz的板規 所以應該被水桶 用L_TaiwanPlaz的板規來處分I-LAN板的行為 我有異議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249.19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406085432.A.5D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