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DDKDD: 修正一、 (2)文字 08/26 07:37
板主也有推文耶,我還跟板主聊得很高興,
亦多次指控板友,試圖引起爭論,舉例說明如下:
有些人真的不知道怎麼了,好像板主是他們的小寶貝一樣,
看到人稱讚板主就害怕板主被搶走,看人批評板主就一肚仔火大。
(4) "A殺人,B看到A殺人仿效之,因為B仿效A,所以A更應該被處罰,這是哪門子
道理?"
舉例錯誤,這並不是模仿行為。
後續有使用者因見到此文另外發言回擊,若非本人即時控制,板面秩序將大亂。
http://www.ptt.cc/bbs/Chiayi/M.1406280821.A.A20.html
以上陳述,請群組長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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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3.197.10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408962008.A.C77.html
※ 編輯: KDDKDD (220.143.197.102), 08/26/2014 07:36:30
文章一開始先請求附上p55555未給予的二篇文件
(1)本人共寄二封站內信給p55555 附上第二封
(2)附上違規原文
請群組長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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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此案,本人共分三大部份陳述判決理由及回應p55555控訴
請群組長查照
一、針對2-3-4違規判決理由如下:
(1) 經板上使用者檢舉後,檢視原文確認共有604行,被修改過74次,其中推文者
立場大多和發文者相反,普遍共識大多認為發文者文中帶有諷刺之意。
(2) "引戰,就是引發筆戰,並帶有針對影射、歧視、諷刺、故意誤導或是沒有道
理的討論文"。
(3) 檢視原文,板主認為發文者多次以諷刺性字眼回擊板友發言,已達引戰文要件。
二、針對2-5違規判決理由如下:
(1) 檢視原文後,發文者多次提到"板主"一詞,其內容大多以反颯口氣攻擊非板務
事務,亦即私人事務非板務,甚至多次以上帝觀點想像本人思考,試圖誤導板
友。
(2) 引用2-5條文如右:禁止針對某些特定族群,特定人物的文章及推文出現。
(3) 檢視原文,板主認為討論主題為私人事務且已達針對特定人物發文要件。
三、針對p55555控訴回應如下:
(1) 流程上,此案先經由檢舉人檢舉引戰後,本人受理並檢視原文後確認違反2-3-4
和2-5兩項板規,公告違規事項依照禁言程序進行禁言。全部過程遵守站規規
定,此禁言公告明確成立,無違法之虞。
(2) 針對2-5部份,本人即是當事人,涉及事務非板務,因此本人主張應該有檢舉
的權力才對。唯群組長若認為本人須迴避關於2-5判決,誠請群組長另開新案
,給予公正判決,保護本人的權利。
(3) 針對p55555認為"所言有據,內容毫無捏造,毫無引戰的企圖和情況。"。本人
不認同此看法。檢視文中可發現p55555多次想像本人想法,此部份已有捏造之
意且誤導板友,舉例說明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