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ustsaygood: 個人也覺得版主過度把法條賦予的權力擴張了...08/25 13:28
→ matthew0204: 敢謝樓上仗義之言08/25 13:38
→ hank4416: 有權力之後想要更多權力 不意外 08/25 20:41
→ matthew0204: 我倒覺得挺意外的...08/25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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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訴中,板主並直指覺得我這樣辦活動他有不被尊重的感覺
本人也強調絕無此意,也對可能與他人推文對話中可能
讓其產生誤解的部份做了道歉
底下推文某些人員也是本板長期針對特定幾位板友的PO文就一定出來噓文挑釁
這些現象在板上也未見板主適當處置或制止
而推文中對其他人的對話,舉例等可能是造成板主不悅的地方
而本人並無此意,僅是為了回應他人指控,舉了些範例
而板主仍因感覺不被尊重而想盡辦法要扣個罪名於我
在此也想了解一下
即便有人讓板主感覺不尊重他,是否有相關罰責與規範?
為何板主可以公報私?過度擴權濫權?
這是板主應有的器度,與管理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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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這個判決只是個警告,但本人實質感受明譽受損
本人在板上也算小有名氣,不願承擔這頂硬扣上的帽子
請公正審理,求個清白
組務認為板主和板友絕非對立關係,而是合作關係,
不管是「板主對板友」亦或「板友對板主」,
多一點善意的溝通,能提升看板使用效率,也更能發揮看板功能。
板友是看板的資源產生者,好板友能帶動看板風氣,
板主是看板的秩序維持者,好板主能推動看板發展。
申訴中板主也多次表明認同本次活動內容對本板的助益,
本人也多次示意,若板主願意協辦,可協助將活動置底,
避免活動訊息被埋沒
在以往歷任板主也經常協助本人,將本人創辦之活動,或動訊息文置底
若板主能放下成見,希望板主能協助帶動看板風氣,讓板上成功辦個好活動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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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atthew0204 (123.204.182.183), 08/26/2014 01:11:50
※ 編輯: matthew0204 (123.204.182.183), 08/26/2014 01:17:14
※ 編輯: matthew0204 (123.204.182.183), 08/26/2014 01:24:55
※ 編輯: matthew0204 (123.204.182.183), 08/26/2014 02:26:32
※ 編輯: matthew0204 (123.204.182.183), 08/26/2014 03:39:54
※ 編輯: matthew0204 (123.204.182.183), 08/26/2014 10:36:44
※ 編輯: matthew0204 (123.204.182.183), 08/26/2014 10:38:08
→ ddar3925: 真好笑 規定第一句就說了版中辦活動 你舉自己的辦的 08/26 12:16
→ ddar3925: 那些活動都只能算是"揪團出去運動"的活動 根本性就不同 08/26 12:18
→ ddar3925: 板上的活動版主需要管理眾多文章 揪團類的跟他比? 08/26 12:23
→ hank4416: 08/26 12:29
→ matthew0204: 本版申訴文非當事人不得推文,提醒一下 08/26 12:33
→ hank4416: 不好意思 麻煩m大請將我推文刪除 並且我對此與板主致歉 08/26 12:37
(5) 嚴禁未經同意惡意竄改或刪除他人推文,
經舉證證實者,依情節輕重判處水桶一週以上。
(註:當事人需自行舉證)
經推文者授權,刪除可能影響判決公正性的推文,保留其範後態度良好之推文
而ddar3925未授權本人刪除,保留之
※ 編輯: matthew0204 (123.204.182.183), 08/26/2014 12:43:22
※ 編輯: matthew0204 (123.204.182.183), 08/27/2014 17:4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