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dmj110 (小孟)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申訴] 台中版主NKB285未依版規執行版務
時間Fri Nov 28 14:36:30 2014
申訴人:redmj110
被申訴人:NKB285
看板板名:TaichungBun
申訴訴求:
1.請板主確實依照現行板規執行板務
2.請板主勿自行擴大解釋版規,對於該版主執法之公正度,
請小組長予以糾正、懲處
申訴內容:
依照台中版規:
2.4、特殊文章規範
2.4.1 判決適用於判決對象之分身,水桶後,若再出現分身推文、發文、回文,
經查證者,分身一律永久水桶,本尊加重處置。
qqlove520水桶後以分身(eddie318509)PO文版主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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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qqlove520: 我又看到雙簧了 今夜多棒 可以看到另類表演 讚一個 11/17 02:05
嘲諷 水桶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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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love520版友於11/17 02:05被水桶
卻以eddie318509帳號於11/17 08:33於台中板發文
告知NKB285版主,
該版主認為文章已刪除應是誤發,
故不構成違反台中版版規,
本人不能接受版主說法,
發文ctrl+P與站內信m差距甚大,
且文章編輯完成後,
需使用ctrl+X發出,
且
1.發文ctrl+p後會有發文種類格式可選
2.發文結束送出前
[S/V]發文 (T)改標題 (A)放棄 (E)繼續 (R/W/D)讀寫刪暫存檔
確定要儲存檔案嗎?
注意:您即將 發表 新文章至看板上
[S/V]發信 (T)改標題 (A)放棄 (E)繼續 (R/W/D)讀寫刪暫存檔
確定要儲存檔案嗎?
注意:您即將 寄出 私人信件
會有以上兩種上色之提醒,
該帳號與其分身在台中板已是累犯,
(其中一帳號被水桶後以另一帳號推、發文)
該版友趁著台中板沒版主時大膽承認自己是黃牛水桶者的分身,
於台中板大放厥詞,
前版主youngpool查出他分身的證據PO板提醒大家小心黃牛者分身,
而當新版主上任時,
碰巧被水桶的e帳號已解除水桶(水桶到期),
故當下版主以eddie318509尚未於水桶中而不理會qqlove520的推發文,
如今換qqlove520版友發言不當被水桶了,
卻反過來用eddie318509公開發文於板上,
版主卻不依版規處理,
試問將來版友不小心犯錯被水桶,
是否用分身公開發文後再刪除,
則可以誤發卸責?
試問將來所有違規之板友,
版主是否應一一詢問是否為誤觸版規?
針對版主NKB285回覆本人的檢舉內容,
本人認為該版主未依版規處理版務,
懇請小組長明察。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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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4.95.12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417156594.A.C10.html
→ Andy5438: 本篇疑似捏造證據 11/28 21:33
→ Andy5438: 查核前認為非惡意不予處理 11/28 21:33
→ Andy5438: 查核後發現ip不同疑似捏造證據 11/28 21:33
→ Andy5438: 並於該信後 尚未結論 無溝通完畢及申訴 11/28 21:33
→ redmj110: N版主於17日表示誤發之後即未回信說明此案 11/28 21:48
→ redmj110: 同IP已於信件附上給版主看 11/28 21:49
→ redmj110: 難道版主要"親自"查到兩帳號同IP才算嗎? 11/28 21:50
→ redmj110: qqlove520 與 eddie318509 幾乎每天都同IP上線唷 11/28 21:51
→ redmj110: 請問需要檢附本人的追蹤紀錄嗎? 11/28 21:51
→ redmj110: 倘若A版主認為我捏造同IP證據,是否有請您送帳號部處理? 11/28 21:53
→ redmj110: 另外,板上違規99%應該都是非惡意吧?版主是否不予處理? 11/28 21:54
→ redmj110: 還是版主皆"一一詢問"過是否惡意違規? 11/28 21:55
→ redmj110: 若否,版主是否對於違規之板友處理態度不公呢? 11/28 21:55
→ redmj110: 另外,A版主是否可以任意質疑板友捏造證據呢? 11/28 21:56
→ redmj110: 請問您的依據及立場為何?請您給予合理解釋 11/28 21:58
→ redmj110: 本人無法接受"捏造證據"之冤情,謝謝 11/28 21:58
→ redmj110: 事實勝於雄辯,無須我再去查IP,端看本版1428及1429篇 11/29 09:10
→ redmj110: 兩者帳號同IP,請Andy5438為誣賴本人捏造證據一事 11/29 09:11
→ redmj110: 公開道歉 11/29 09:11
→ redmj110: 若您仍無法相信事證,請將2個帳號移送帳號部查詢,謝謝 11/29 09:12
推 Andy5438: 不要 11/29 10:31
→ Andy5438: 我們第一層把關覺得沒有問題我幹嘛要去查帳號 11/29 10:32
→ Andy5438: 我又不是吃飽撐著沒事幹 11/29 10:32
→ Andy5438: 我今天投完票還跑來加班咧 11/29 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