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edmj110: 另外道歉請說正式的對不起,否則本人無法接受12/04 01:20
→ redmj110: 處理版務不公之版主12/04 01:20
→ redmj110: 您於台中版主張不告不理,現在告了也不理,情何以堪?12/04 01:21
m板友的內心之纖細
居然有情何以堪之感
我為你感到可惜
我出社會六年
都在人吃人的行業打滾
妳要堅強 才不會被這社會所擊倒
加油好嗎
※ 編輯: Andy5438 (125.230.99.180), 12/04/2014 19:44:16
二、發文/推文規範
(7) 推文與主文明顯離題者,依情節輕重得予以警告或判處水桶一週以上。
違者依情節輕重得判處水桶一週以上。
三、申訴/檢舉流程
(5) 溝通或答辯時請注意語氣(含推文、信件、水球),
同時請注意應就申訴/檢舉之事項主體究論而非左右言他毫不及意。
如有上述情事,組務得請當事人注意,必要時得警告或予以處分。
台中板板主 Andy5438 水桶一週。
另本案違規日為2014/12/04,
組務於2014/12/11曾以相同案由(累犯) 處分板主 Andy5438
#1KYLVEMV (L_TaiwanPlaz) [公告] TaichunbBun 板主 Andy5438 警告一次
請板主 Andy5438 務必遵守組務規定,再犯將再給予正式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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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15.8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419009160.A.CF4.html
→ goodman: 都累犯了這次卻只水桶不警告 又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 12/20 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