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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imify 信箱]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標題: Re: 在處理板務了也請趕緊把我的文章還我 時間: Sat Dec 27 15:43:36 2014 另外, 你既然要重判決 是不是該先解我水桶 既然要重判就代表我的事件有所疑問 那,就不該還讓我的ID泡在水桶中。 ※ 引述《jerry11006 (憲哥)》之銘言: : pitasi : ※ 引述《aimify ( 愛米飛)》之銘言: : : 你們? : : 指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147.23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imify (118.166.97.23), 01/05/2015 15:5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