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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utumoon 信箱] 作者: NKB285 (SD) 標題: Re: 關於文章檢舉一事 時間: Wed Oct 29 22:57:37 2014 ※ 引述《autumoon (ハシバミ)》之銘言: : 板主您好, : 版務百忙之中,請原諒我冒昧私信打擾。 : 是這樣的,我在昨晚收到台中版版友qqlove520的來信, : 信內提到我在某篇徵求一卡通的文章中推文提到我手上有卡片, : 疑似涉及交易版規,要求我請文章作者刪除推文,若拒絕則逕向板主檢舉。 : 老實說我覺得很莫名其妙, : 一來文章作者已經告知指定卡類在先,我只是湊個熱鬧說我有卡, : 但沒寫明是否會賣。(老實說裡面還有負額,就算開文者要收我也不賣。) : 理論上沒有違反版規才是。 : 於是我回覆qqlove520,我自認問心無愧,不會請開文者刪推文。 : 來回幾封信之後qqlove520態度軟化,到今天收到道歉信函。 : 老實說被這樣一搞我心情真的很差, 因為他早上跟我詢問過 我們結論是 推文交易超過3行才違反該條板規 這是解讀問題 : 或許qqlove520今天這個檢舉可以達到他滿足的自我正義感的目的, : 但是對莫名其妙被檢舉的我,區區一個道歉信實在不能接受。 : 是還好這個檢舉是尚未申訴到板主這邊的。 : 但如果是已經被公開檢舉的呢? 你可以把他當作先告知您不是偷偷去檢舉區檢舉 : 我剛看了一下版規,似乎沒有看到針對檢舉濫用的罰則? : 是否能請板主商量一下,是否可以針對如此這樣的檢舉魔人有所罰則? : 不然莫名其妙的被檢舉還得花時間證明自己清白, : 這對被檢舉人來說實在冤枉至極阿! : 希望板主能夠接納這個建議,最後也再次的請板主原諒我的冒昧打擾。 應該說 如果他的幾乎都亂檢舉 會有所警告 可是他檢舉的 也幾乎都是正確的 就目前情況來說 沒有到 需要處置的階段 祝您順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39.18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utumoon (61.223.4.129), 01/26/2015 21:37:20 autumoon:轉錄至看板 About_Life 02/09 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