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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imify 信箱]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標題: 什麼叫引起爭端的內容? 時間: Wed Dec 31 14:23:24 2014 我看了你的水桶公告文 你只列出他人對我的提醒次數 卻沒列出「你認為我哪裡引起爭端的言論」 === 使用者若不服,請依PTT申訴流程,向組務進行信件溝通, 以利使用者取得信件溝通依據,進行後續申訴, 公告為組務發布公告文之用,非供使用者進行申覆及溝通。 請使用者注意此行為。 == 這段話是在組務申訴那裡才看得到的 一般沒有申訴需要的使用者根本不會去那裡看到這些東西 更何況 板規根本看不出 公告下不得讓使用者溝通 這種硬性規定 真的不想公告下有溝通這回事, 乾脆直接要求大家一律不得在公告下發表意見不是更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4.50.18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imify (114.27.109.53), 01/29/2015 23:58:42